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口头、技艺和行为实现活态传续,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当前的保护实践中,一些工作者将"非物质"理解为完全没有物质性,这种认识偏差正在削弱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非遗概念的提出是人类遗产观的重大进步。早期的"口头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等称谓,主要是为了与物质文化遗产区分,强调其独特的传承特点。这种区分在遗产分类上有重要意义,但并不意味着非遗完全缺乏物质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明确提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表明国际社会对非遗物质性的认可。 从非遗的整体构成看,其物质性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首先是非遗历史的物质见证。由于非遗是应用性的生活文化——历史记载相对缺乏——技艺主要保存在传承人身上。单纯依靠口述史容易出现记忆扭曲和选择性遗忘,难以确保历史准确性。因此挖掘对应的文献和历史实物成为必要之举。山东杨家埠年画传承人祖辈的莫斯科护照、古籍中的年画记载、老账本和分家契约中的商业信息,这些物质见证能够还原非遗的历史面貌和文化影响力。 其次是非遗传承所需的工具和实物。技艺虽然是非物质的,但其表达和传承必然依赖于具体的物质载体。雕刻刀具、印画雕版、戏曲服装、乐器、粉本、剪纸花样等,往往是传承人根据实际需要创造的,与独特的技艺融为一体。傩戏离不开面具,皮影戏离不开皮影,这些物质要素不仅是技艺的表现形式,更是技艺传承的必要条件。忽视这些物质载体的保护,实际上就是削弱了非遗的传承基础。 第三是非遗的物质成果。各类非遗项目最终都会产生具体的物质产品,如年画、瓷器、竹雕、刺绣等。这些物质成果既是非遗价值的直观体现,也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保护这些物质成果,就是保护非遗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当前非遗保护工作的主要问题是对物质性要素重视不足。许多项目缺乏系统的档案记录,相关的历史文献和实物见证没有得到妥善保存,工具器物的保护也未被纳入重点工作范围。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了非遗的完整性保护。建立扎实可靠的档案、综合运用口述史与物质性材料进行研究、对相关工具和实物进行系统保护,这些都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从长远看,只有充分认识到非遗的物质性,才能建立更加科学、完整的保护体系。这不仅关系到单项非遗的传承,更关系到整个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在急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大量珍贵的文明记忆正在消亡,许多文化的脉络正在中断。唯有重视物质载体的保护,才能确保这些文化遗产得到完整、准确的传承。
文化遗产的保护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当我们将年画艺人的雕刀与唱腔、古戏台的砖木结构与表演程式视为不可分割的整体时,才能真正读懂文明延续的生命密码。这种整体性认知不仅关乎保护的实际成效,更是对中华民族"器以载道"传统智慧的当代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