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诈骗案件进入高发期;为更好守护群众财产安全,清丰县检察院履行法治宣传职责,于2月11日组织干警走进商业街和居民小区,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宣传。这既是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也有助于前移风险防控关口。 从防盗角度看,检察干警向居民提示了日常可操作的防范措施:外出关好门窗、贵重物品妥善存放、电动车及时上锁、邻里互相照应等。看似简单,却能有效降低入室盗窃和财产损失风险,表明了以预防为主、提高警惕减少案件发生的思路。 从防骗角度看,当前形势更为复杂。检察干警结合真实案例,梳理并讲解了近期多发的诈骗套路,包括冒充亲友借钱、虚假年货团购、刷单返利、冒充客服退款、冒充公检法以及虚假红包等。此类骗局往往针对性强、迷惑性大,尤其在春节期间,人们忙于置办年货、走亲访友,警惕性容易下降,更易被盯上。 为提高宣传效果,检察机关重点提醒群众牢记“三不原则”:不轻信陌生信息、不泄露银行卡号与验证码、不向陌生账户转账。干警通过反复提示和现场答疑,帮助群众把防范要点记牢用上,把法律常识转化为自我保护能力。 此次宣传活动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参与居民表示,讲解内容贴近生活、通俗易懂,既讲方法也举案例,让大家对春节期间如何防盗防骗更有底。面对面、零距离的宣传方式,也更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清丰县检察院表示,将持续推进法治宣传,进一步开展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等活动,覆盖更多群众。通过更务实的举措,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平安祥和的春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平安是最朴素的民生,守护的是每个家庭的团圆与安宁。把普法宣传从“文件里”带到“街巷间”,把风险提示讲到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细处,才能让防盗防骗从口号变成日常习惯。节日越近,越要绷紧安全这根弦;以更扎实的法治服务织密防护网,才能让年味更浓、心更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