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涉案少年这次全部被警察给逮起来了,这事儿在网上闹得挺大。那个年纪最小的才14岁,最大的也才17岁。其实上个月也有两起打人的事,动手的小孩也都被抓了进去。这些实打实的案例,说明咱们国家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回是动真格的了,想让大家明白一个理:年龄根本不是什么“免罚金牌”。以前因为法律不完善,再加上有些人只想着“教育感化”,结果有些干坏事特别坏的小屁孩,最后也就顶多批评几句。这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处理办法,不光让受欺负的人觉得特憋屈,还让不少人觉得自己年纪小就有恃无恐。有个坏小子被抓了还在那叫嚣:“我都忘了1月1日14岁就可以被拘留了。”其实吧,“法不能向不法者让步”。就像最近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它正好把这个现实的痛点给堵住了。对于14到16岁的坏小孩,“只要符合例外情况就可以拘留”“一年之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还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这些新规矩让未成年人承担责任变得更科学、更有操作性。“该拘的必须得拘”,这种严厉的处罚不光是为了惩罚那些改不了的坏学生,更是要把法律的威慑力亮给所有孩子看,给他们上一堂严肃的人生必修课。除了把“年龄保护伞”给打破了之外,新治安法第六十条还把校园欺凌定为了违法行为。如果学校明明知道发生了严重的欺凌或者犯罪行为,却不去报告也不去管的话,除了责令整改,还得让有关部门去处分相关的负责人。近年来校园里总是有欺负人的事发生,有些学校反应太慢或者根本不想管,甚至为了名声大事化小。现在法律给学校压了担子了,学校也就更有底气去正视这个问题了。知法、懂法、敬畏法律并且遵守它,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孩子长大以后走向社会必须要懂的道理。法治建设不断进步下去,那就是全社会对下一代最深沉的爱护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