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冀法院判决:冒名入职不影响工伤认定 保险待遇按实际参保人及过错比例处理

近年来,在用工密集地区,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入职的情况并不少见,由此引发的工伤责任纠纷也成为司法实践中的棘手问题。梳理北京市和河北省2016年至2024年的4起典型生效判例可以看出,两地法院在核心裁判规则上保持一致,但在责任分担的具体把握上存在差异。

在坚持工伤认定“以事实为依据”的同时,如何通过更严格的入职核验与更顺畅的数据校验机制降低冒名风险,将成为用工管理和社保治理需要共同面对的重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