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有个案子,里面讲的是因为债务人死了,欠了15万元的钱,结果法院判定继承人虽然放弃继承了,但还得还钱。这个案件里,被继承人叫孙某,他活着的时候跟李某借了15万元,没还上。孙某死后,他老婆王甲和儿子王乙虽然写了声明书说不要继承遗产,但是槐荫法院觉得他们还是得管。这个案子的背景是王甲和孙某在1983年结婚,有个儿子王乙。2020年到2022年期间,孙某从李某那借了钱,一共15万元,后来没还钱。到了2025年6月,孙某死了。他父母早就走了,除了王甲和王乙也没有别的继承人。李某就把这俩人告到槐荫法院了,要让他们在继承遗产的范围里把15万元和利息还上。王甲和王乙说他们在2025年8月签了《放弃继承声明书》,表示不要遗产,也不愿意还钱。法院觉得这个案件是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根据证据能证明孙某跟李某有借款关系,并且没还钱。法院支持李某要回本金和利息的请求。至于利息方面,因为孙某没按时还款给李某造成损失了,按照全国银行的利率计算利息符合规定。根据证据显示孙某去世时留下的房子、存款还有欠张某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说继承人要用遗产来还债。虽然王甲和王乙放弃了继承遗产,但他们还是得管好这笔钱,并且在这个范围里还钱。法官也说了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人死了债也不会消失。虽然他们放弃了继承权但还得管遗产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