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父母并不是天生就能做好的事情,失职家长需要“补课”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些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典型案例,不少案例让人吃惊且担忧,如有的父母把离婚时的争执聊天记录给孩子看,给孩子传递了负面情绪;有的父母嫌弃孩子养的宠物兔影响卫生,就直接当着孩子面摔死宠物;还有些家庭关系紧张,孩子犯错就非打即骂,导致孩子在学校欺凌他人。由此可见,“父母爱孩子”和“会教育孩子”完全是两个概念,“父母”这个称呼本身并不意味着一个人天生就有教育孩子的能力。为人父母者必须学会理解孩子、有效沟通、承担起教育责任,这可是一门需要不断学习的课程。很多人还认为“父母一定会对孩子负责”、“教育孩子是家务事”,觉得家长一定会“为了孩子好”。但放在法治化不断深入的当下,这些传统观念就显得站不住脚了。 家庭教育指导令是法院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发出的文书,用来责令失职家长“补课”。说白了,就是告诉家长该怎么教育孩子。比如,不能使用暴力、要注重情感关怀等。3月1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去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发出2.3万余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比增长23%,并且依法撤销了997名不适格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在那些被撤销监护权的案例中,涉案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比较常见。如果家长疏于管教,不仅会影响孩子的成长轨迹,还可能把问题外溢到学校和社会层面,造成种种社会矛盾。 所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来关照一个个孩子、挽救一个个家庭。同时也是在传达一个理念:家庭教育并非完全的私域,它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也关系到社会整体和公共利益。成为父母只需要生理意义上的一次转变,但要学会理解孩子、有效沟通、承担教育责任却是一辈子都需要努力的事情。我们今天格外强调生育友好型社会,那么这种社会的组成单元中家庭就一定是重中之重。毕竟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家庭依然是生活重心。 当然社会也应该理性看待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不是否定家长的付出,也不用把它当成“原生家庭创伤”这类过于敏感的信号。这更像是一种提醒:为人父母并不是天生就能做好的事情,失职家长需要“补课”应当成为一种常识。既然是“家事”那就不该搞成“密不透风”的天地了这里的一方天地也要接受现代观念的审视看是否合理健康符合法律规范等。 另外如果一个家庭确实有问题还有可能把问题外溢到学校和社会层面造成社会矛盾所以法院有针对性地提示就是为了关照一个个孩子挽救一个个家庭也是在传导一个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