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买进境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还有税务总局这几天联合发文了,就是给海南省的朋友们送福利。现在在海南自贸港内买进境商品,只要是在指定的地方买,就能免征进口关税,还有国内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这是个新的政策,从今天公布的时候开始执行。 这个政策里面把消费金额定得挺明白的,一个人一年最多可以买1万块钱的东西,而且不需要累积次数。只要拿着身份证、居住证、社保卡或者居留证件这些证明去指定的地方买就行,直接现场拿货带走。这个清单上面的东西会根据海南省的实际情况和监管情况来动态调整。 还有个重要的规定,个人买的这些商品都是自己用的,不能拿去再卖掉。要是有人倒卖或者帮别人代购这些免税商品,三年内都不能再买了。这种行为会被记录到信用里去。至于经营这些免税商品的商家要是违规了,海南省人民政府会跟有关部门一起处理。 个人或者单位要是违反了海关监管规定或者构成了走私行为,海关会按照规定来处理;如果是犯法了,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商家如果违反相关规定销售免税商品,同样要受到处理和处罚。 总的来说,这次政策主要是让海南自贸港的居民在指定场所购买进境商品时享受更多优惠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