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在2024年8月参与网络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25年5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披露了这起案件。这个案子告诉大家,现在的网络犯罪越来越狡猾,大家要小心。 谢某在2024年8月经亲属介绍,参与了诈骗团伙。他知道自己的工作就是帮别人转移赃款,但因为手头紧,他还是选择铤而走险。谢某被定义为“职业红包手”,任务就是潜伏在各种QQ群里。诈骗分子先诱导受害人卸载国家反诈中心APP,然后让他们在群里发红包。谢某和他的同伙就用技术手段或者蹲守来“秒抢”红包资金。抢到的钱会先转到谢某的银行卡里,他抽取大约5%的佣金后,再把剩余的大部分钱转给诈骗团伙指定的账户。这个过程切断了直接转账的痕迹,让警察很难追查。 经司法审计发现,在短短一两个月内,谢某名下QQ号参与抢收红包总金额累计达3万余元。但他个人实际获利只有1500元。尽管谢某自称只是个小角色、赚得少,但他的行为客观上帮助了诈骗犯罪转移资金。2025年5月法院审理认为,谢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转移这些资金,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这个案子提醒我们:数字时代任何看似无害的兼职都可能触碰到法律红线。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会加大打击力度,斩断犯罪链条。每个网民也要提高警惕:不要卸载国家反诈中心软件;不要随便加入陌生群聊;不要轻信轻松赚钱的兼职;不义之财绝对不能要。只有全社会都提高法治意识和防诈能力,才能共同守护网络空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