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张某和一家巴彦淖尔市的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租下了狼山农场三分场的194亩土地。然而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约,张某也没有归还这块地,这让他面临法律纠纷。去年3月13日,中新网内蒙古新闻报道了这个案件。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通过“田间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这个争议。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把春耕生产的紧迫性和土地纠纷的复杂性考虑在内,他们没有采取强制清场措施。这次执行过程从狼山农场三分场开始,在村“两委”干部的协助下,给申请执行人成功交付了194亩土地。经过近4个小时的耐心沟通,被执行人最终同意把土地还给申请执行人。这个案例展示了临河区法院在实践中的努力。 村民代表们给法院提供了帮助和支持,因为他们对当地情况熟悉,与被执行人沟通起来更有亲和力。法院干警也花时间倾听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并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的后果。这个过程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强制执行过程。 临河区法院给这次执行活动取名为“春耕执行记”,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民在关键季节里能够顺利耕种。通过引入基层组织力量,他们成功地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 由于申请执行人向临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法院判决终止双方租赁合同并要求张某返还194亩土地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00元。 经过此次实践,临河区人民法院践行了“善意文明执行”和“多元解纷”的理念。通过将强制执行与调解疏导相结合,他们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矛盾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