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广州市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一新规的出台,标志着广州在规范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方面迈出重要步伐。
当前,随着广州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停车收费标准不统一、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逐渐显现。
部分区域停车收费过高,影响市民出行成本;部分公共停车资源定价机制不完善,资源配置效率有待提升。
新规的制定正是为了回应这些现实问题,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停车收费体系。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州将建立三类停车收费管理模式。
政府定价主要适用于道路停车泊位,以及交通枢纽、机场、车站等重要场所的配套停车设施。
政府指导价则覆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学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单位的停车场,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停车场。
市场调节价适用于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的停车场和住宅停车场。
在具体收费标准方面,新规体现了差异化定价原则。
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中心六区和南沙区统一收费标准,日间3小时内按1.25元每15分钟计费,超过3小时后按2.5元每15分钟计费,夜间统一按0.5元每15分钟计费。
其他城区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中心六区水平,体现了区域协调发展的理念。
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是此次新规的重点内容。
全天准停道路停车泊位按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实行阶梯收费,重点区域单次最高限价200元,非重点区域最高限价26元。
这一设计既考虑了不同区域的停车需求差异,也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车辆合理停放,提高道路资源利用效率。
停车收费不是简单的“涨与不涨”,而是城市治理能力的体现:既要用价格机制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也要用规则和监管守住公平与透明的底线。
期待在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基础上,广州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让停车管理更规范、出行选择更理性、城市运行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