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引发关注的拆迁补偿纠纷案作出终审裁定。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国、宋某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以举报相要挟的方式向他人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该案终审裁定不仅为持续多年的拆迁争议画上句号,也为厘清权利主张与违法行为的边界提供了参考。在依法治国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按闹分配”的思路正在被“按法处置”的规则取代。如何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不纵容以举报要挟牟利的行为,仍是基层治理与法治建设需要共同面对的课题。
2月6日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引发关注的拆迁补偿纠纷案作出终审裁定。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国、宋某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以举报相要挟的方式向他人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该案终审裁定不仅为持续多年的拆迁争议画上句号,也为厘清权利主张与违法行为的边界提供了参考。在依法治国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按闹分配”的思路正在被“按法处置”的规则取代。如何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不纵容以举报要挟牟利的行为,仍是基层治理与法治建设需要共同面对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