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维权启示录:五千块热搜背后的冷思考》里提到,有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小事,其实藏着大隐患。鹿晗的“五千块官司”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有一家炸鸡店,为了宣传,给肯德基代言的老照片稍微改动一下就用了,结果被鹿晗方面起诉。法院最后判赔了五千元。这个案子虽然金额不大,却在网上迅速火了。有人觉得这是五千块买了个热搜,商家赚了。不过大家忽略了一个关键细节:在判决书下来的四个月前,这家店就关门大吉了。热搜很快过去,但侵权记录会一直留在案底。 前几天我收到一条私信,有人在淘宝上传了自己的照片当主图,结果被同行直接盗用了。他们找客服投诉,客服根本不搭理。这种情况也属于侵犯肖像权。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允许不能随便用别人的照片。如果你遇到了这种事,取证、向平台投诉、或者起诉这三步都不难做到。沉默只会让侵权的人更加放肆。 有人以为用剪映做短视频随便找张明星图做封面就没事了。其实这样很容易踩坑。如果发布后被平台警告甚至封号,还得担责任。素材网站标注“可商用”并不代表真的可以随便用,买版权才是硬道理。为了省几块钱,最后可能会把自己辛辛苦苦做出来的视频全搞砸。 我还亲身体验过宽带套餐的坑。办宽带送手机卡,搬家后把两张注销了,以为没事了。结果停机不等于销户,月租从9元悄悄涨到了19元。三年下来一共扣了1500元。我投诉申诉电话轰炸了半天后,电信终于退了四百多块钱——不过到现在还没到账。大家一定要每个月仔细核对账单,“销户”按钮必须确认一下;发现异常立刻截图保存证据投诉比“忍”更管用。 最后想说一句:维权不是去骂商家而是给自己的底线设个防线。五千块对鹿晗可能只是买热搜的代金券,对普通人来说可能就是三个月的生活费。与其事后吐槽商家赚钱快不如事先把防火墙筑好:照片别乱授权、素材先买版权、账单逐条对一遍。下次遇到侵权别急着骂无良商家先看看《民法典》第1019条给自己一个说“NO”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