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女子花45万买了一套安置房

2010年,江苏无锡的周红妹花了45万元从沈明手里买了一套安置房。因为政策规定得等五年才能办产权证,两人就口头约定先付钱,等到能办产权证的时候再过户。可等了好久,沈明却失踪了。直到2021年,周红妹发现自家门上贴了法院要求腾房的公告,这才知道沈明瞒着她偷偷办了产权证,还在2019年把房子抵押给了小吴,借了40万元,月息1.5%。小吴看有抵押物觉得稳赚不赔,结果第一个月利息都没收到,人也找不到了。法院判沈明还钱51万多元,小吴对房子拍卖后有优先拿回来的权利。 由于周红妹没及时过户有责任,法院驳回了她的诉求。她找律师建议后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官认为这套房是她的唯一住房涉及生存权,比小吴的债权更要紧。法院再审撤销了原判驳回起诉。最后双方各让一步达成和解:周红妹给小吴20万元,小吴把抵押权转给周红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席志国建议买安置房要注意风险。一是让卖方提供担保;二是只付部分钱等过户再给尾款;三是做预告登记防止卖方乱处置。 作者:蒋竹云 傅璐 题图:上观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