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3月9日电 破产案件如何在“保价值”与“防风险”之间实现平衡,考验司法的专业判断与治理协同能力。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近日办结的一起破产和解案,围绕一处核心地段大型商业办公资产,通过程序转换、机制创新与府院联动,推动一家深陷债务困局多年的企业实现有序纾困,也为防范区域金融风险提供了实践样本。
问题:债务链条拉长、权属关系复杂、矛盾易外溢。
案涉企业于2006年成立并启动“科技创业大厦”项目,核心资产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曾被列为当地重点项目。
但企业早期高度依赖民间融资,累计约12亿元,同时以其中约7.5万平方米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6000万元,后相关债权转至资产管理机构,本息累计约1.56亿元。
2011年资金链断裂后,项目建设与资产占有长期处于“事实与权属错位”状态:部分房产被出租或占用,产权关系交织;企业内部治理薄弱,财务资料缺失;债权人群体中还涉及数量庞大的散户投资者,若处置不当,易引发连锁纠纷。
2023年2月,抵押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案件进入司法处置阶段。
原因:融资结构失衡叠加管理失序,形成“高杠杆—停工—权属混乱”的恶性循环。
综合梳理可见,项目建设初期融资成本高、期限错配明显,债务端承压一旦遇到市场波动便难以续接;后续为推进建设而出现以物抵债、债权人自筹资金续建等情形,使资产实际占有与法律登记脱节,进一步放大清算处置难度。
同时,长期停滞导致消防验收、税费清缴、产权确权等事项积压,成为资产交易与运营的“硬约束”,也使得传统“一清了之”的路径面临价值折损与社会成本上升的现实风险。
影响:简单清算或将造成资产贬损与风险聚集,不利于稳定预期。
该项目处于核心区域,具备一定区位与市场稀缺性,若直接进入清算并整体处置,可能因权属瑕疵、历史问题未清导致交易不畅、折价明显,影响债权人受偿。
同时,债权结构复杂、人数众多,若预期失稳,容易引发信访与衍生诉讼,增加社会治理成本;对区域金融生态而言,处置不当还可能形成风险外溢,影响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心。
对策:以价值最大化为导向推进程序转换,依托府院联动打通处置堵点。
芙蓉区法院在受理后组织承办法官团队深入研判,指导管理人运用数据核验与实地走访相结合方式,尽可能还原资产现状与债权关系。
在确认核心资产仍具运营与盘活空间后,法院推动案件由破产清算转向破产和解,力求在依法保护各方权益基础上,保住资产的整体价值与可交易性。
在处置关键环节,府院联动机制发挥支撑作用。
法院与属地政府、园区管理机构多次会商,形成联合工作专班,围绕消防整改、产权确权、税费处置等历史遗留事项建立协调通道,分项推进、逐一销号,为和解方案落地创造条件。
针对抵押权人希望处置全部抵押物的诉求,法院坚持依法释明与利益衡量,推动各方在可行方案中寻找最大公约数,最终促成以部分房产抵偿全部抵押债权的安排,为普通债权人释放更多清偿空间。
为提高协商效率、降低反复博弈成本,法院在程序转换前探索引入“预表决”机制,将和解协议草案提前提交主要债权人形成初步意见,并在后续正式表决中延续确认,减少不确定性。
在债权审查与表决权设置方面,针对部分债权人利息主张标准不一、部分未申报利息可能引发新的公平争议等情况,和解协议将利息统一调整为零,以本金口径核算清偿额度,强化同类同权、同类同责的规则导向,避免矛盾再生。
在上述举措推动下,和解协议在债权人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并经法院裁定认可。
由此,抵押权人权益得到依法实现,普通债权人受偿预期明显改善,企业核心资产得以重新进入可运营、可处置轨道,潜在的区域金融与社会治理风险也随之降温。
前景:以法治化、市场化、专业化推进破产治理,助力存量资产盘活与风险出清。
业内人士认为,破产制度不仅是市场出清机制,也是资源再配置的制度工具。
对具备价值的存量资产,司法机关在严格依法前提下,通过重整、和解等方式引入更符合市场规律的方案,有助于减少价值损耗、稳定就业与预期。
随着府院联动机制不断完善、跨部门协同效率提升,类似案件在“查清底数—厘清权属—修复合规—形成方案—执行落地”的闭环治理上有望更可复制、可推广,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破解了一个具体的债务困局,更重要的是为复杂经济纠纷的司法化解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新的范例。
它表明,在坚守法治底线的前提下,通过创新机制、府院联动、多部门协作,完全可以将危机转化为机遇,让陷入困境的企业重获生机。
这种做法既保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也为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随着类似创新做法的推广应用,必将有更多的企业在司法的护航下,渡过难关、实现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