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发表在《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的论文《身体技术视角下的幼儿园如厕实践研究》引起了很大争议,很多人批评其详细描写儿童如厕细节过于露骨。不过,《看见》记者查询发现该文章在知网依然能下载到。其实在3月20日的时候,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微信公众号就已经删掉了这篇文章。而就在3月23日这天,山西聚谦律师事务所的罗超律师指出,没有获得监护人同意就观察儿童如厕这些私密场景的行为是违法的。 给这件事定性的时候,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范譞这位作者。她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性别社会学研究室的副研究员。她在论文里详细记录了幼儿园孩子们如厕时的具体姿势和过程,甚至还提到了在北京、甘肃、河北、广西多地进行了53次田野观察。这份观察笔记的总字数差不多有30万字之多。 这篇文章的发表时间是2016年到2020年之间,虽然论文标注了很多关键词还拿到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资助,《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也是CSSCI来源期刊(C刊)。但是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二级研究员、上海市儿童发展研究中心的主任杨雄认为这个研究在伦理上有很大问题。他说:“如果要进行应用行为分析或者儿童发展学方面的研究,数据和防御措施应该是重点,而不是去过度渲染排泄物或者儿童身体反应。” 虽然作者范譞在论文里提到了严格的伦理要求,比如向幼儿园负责人和老师解释研究目的还有保证老师在场才能观察孩子。但她在文中没有提到是否获得了孩子们家长的知情同意。新京报之前报道过这篇文章被微信公众号删除的消息,但在知网还是可以搜索到它。 记者多次给福建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打电话也没人接。罗超律师指出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里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还有隐私权保护原则。因为如厕属于高度私密的场景,未经监护人同意就观察记录甚至留存这些内容肯定侵犯了孩子们的隐私权还有人格尊严。 他认为对于一些敏感行为的描写应该遵守最小必要原则还有非冒犯性原则,不能随便描写身体私密部位或者动作细节。更重要的是大家要有个共识:优先保护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