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联合发文推动药品零售行业转型升级 "健康驿站"功能将全面升级

问题——药店功能与居民健康需求错位,转型迫眉睫;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慢病管理需求增加,以及公众对用药安全和健康管理的关注提升,传统以销售为主的药品零售模式已难以满足“买得到、买得起、用得对、用得安心”的综合需求。尽管我国药品零售网络持续完善、连锁化水平不断提高,在保障供应和便利购药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地区仍存专业服务供给不足、药学服务能力不均衡、供应链效率有待提升、价格机制不够透明等问题。行业正处在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的关键阶段。 原因——需求升级叠加行业结构变化,倒逼专业化与规范化。近年来我国药品流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年销售额由2020年的2.41万亿元增至2024年的2.95万亿元。市场扩容带来更高的监管要求与服务期待。同时,线上线下加速融合,连锁化、集约化趋势更明显,购销环节对成本控制、质量追溯和合规经营提出更高标准。对患者而言,购药场景正从“临时应急”延伸到“长期管理”,慢病用药管理、合理用药指导、用药依从性管理、健康科普等需求上升,推动零售终端从交易场所向服务平台拓展。 影响——政策引导将重塑行业生态,提升健康保障体系韧性。此次意见作为首个药品零售行业专项政策文件,传递出清晰的转型信号:零售药店不仅是药品流通末端,更将成为贴近社区居民的健康服务节点。对群众而言,政策推动药学服务下沉并加强与医保政策衔接,有望提升购药可及性与用药安全性,减轻部分药品负担。对行业而言,鼓励公平竞争与供应链优化,将推动企业从“拼门店、拼流量”转向“拼服务、拼管理、拼合规”,倒逼数字化能力、专业人才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对公共治理而言,强化应急保供和价格稳定机制,有助于在突发疫情、灾情等情形下提升供应保障能力,增强社会风险应对韧性。 对策——围绕“赋能、提质、压责”系统施策,推动由卖药向服务转变。 一是赋能,补齐专业服务短板。意见提出,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由总部注册的执业药师承担远程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旨在通过技术与组织创新,提高药学服务覆盖面与一致性。同时,意见提出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可执行统筹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相同医保待遇政策,推动“凭处方购药、按政策报销”更顺畅落地,提升群众院外购药体验。 二是提质,提高供给质量与流通效率。意见鼓励各地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流程,支持创新药、参比制剂等进入零售渠道,提升药品可及性并优化供给结构;同时支持零售药店兼并重组,鼓励批零一体化发展,优化药品营销体系,以提升供应链效率、促进形成更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这些举措聚焦“强链、补链、提效”,推动行业在规范化、集约化进程中增强服务能力。 三是压责,压实应急保供与民生服务责任。意见明确强化零售企业应急服务,鼓励大型连锁建立需求动态预测与低库存预警机制,并在疫情、灾情等特殊时期开展科普宣传、拆零销售、24小时营业、免费送药等便民举措,稳定药品价格,引导合理用药。同时,意见提出鼓励药店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临时休息、饮水、防暑降温等服务,并与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联动,拓展适老、助残、育幼等健康照护服务,推动药店更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与公共服务网络。 前景——“健康驿站”将成为社区健康服务的重要接口,关键在于标准化与可持续。随着《零售药店健康驿站服务指南》等配套指引推进,零售药店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运营有望提速。可以预期,行业将沿着专业化、数字化、规范化方向持续演进:一上,药学服务能力与合规水平将成为核心竞争力,远程药事服务、处方流转与医保结算等环节有望更优化;另一方面,集采参与与联合采购机制若有效落地,将降低采购成本、稳定价格预期上发挥作用。同时也要看到,转型仍需执业药师队伍建设、服务质量评价、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线下服务成本分担诸上完善配套政策,确保“能服务、愿服务、服务好”。

从记忆中的售药窗口到兼具专业服务、健康促进、应急保供等功能的“健康驿站”,药品零售行业的转变折射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深层调整。这既是行业升级的需要,也是回应群众健康需求、完善全民健康保障体系的必然选择。随着政策措施逐步落地,药品零售行业将加快向专业化、集约化、数字化、规范化发展,维护人民健康、保障药品供应、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各上发挥更大作用,更提升全民健康保障体系的韧性与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