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焖河豚鱼”被举报违规经营

2016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养殖红鳍东方豚和暗纹东方豚有条件用于餐饮加工经营,不过这仅局限于认证基地的预包装产品,餐饮单位不得触碰活体河豚或未经处理的整鱼。珠海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近期接到线索,迅速锁定了辖区内一家餐厅,原因是这家餐厅被举报违规经营河豚,致使消费者中毒。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两名食客在这家餐厅吃了“焖河豚鱼”后身体出现不适,送到医院后,他们的全血和尿液样本里都查出了河豚毒素。这种毒素毒性极大,哪怕是0.5毫克就能致命,且很难被一般的烹饪方式破坏。毒素主要集中在河豚的内脏部位,即便是肌肉没毒的河豚,死后如果内脏毒素渗进去也很危险。由于野生河豚及其制品在国内明令禁止用于餐饮加工,涉事餐厅用的河豚鱼来源不明,这显然已经逾越了国家规定的安全底线。根据法律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果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就构成犯罪。这次事件中经营者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依法把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专家指出,如果这类犯罪行为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判刑最高可达七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为了保护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司法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这次事件暴露了个别餐饮经营者心存侥幸,不把法律法规当回事。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消费者也得提高警惕,千万别买也别吃来源不明的河豚制品。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