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药品安全链条长、环节多,任何一处管理薄弱都可能放大风险。从生产到批发配送、零售终端、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多主体、多场景下流转,传统依靠票据、台账和抽检的监管方式,难以实现对每一盒、每一支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同时,药品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品种更新加快,新型流通模式与委托储运等业务增多,对监管协同和风险处置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立统一、稳定、可落地的信息化追溯体系,成为补齐治理短板的关键举措。 原因:一上,药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风险具有隐蔽性与突发性,假劣药、回流药、非法渠道购销、储运不规范等问题往往跨区域、跨主体发生;如果缺少标准化的数据链条,容易出现“查得到批次、查不到单品”“能追溯上游、难锁定下游”等情况。另一方面,药品监管、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等领域的数据与业务相互交叉,若缺少制度化的协同接口,难以形成从源头管控到终端消费的闭环。另外,公众对用药透明度的期待不断提高,监管也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需要更精细的技术与制度支撑。 影响:此次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药品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核心在于把追溯码作为药品流通使用的“数字身份证”,并将生产端赋码激活、包装单元关联、各环节扫码上传和异常处置等要求固化为制度。对生产企业和上市许可持有人而言,建立追溯管理制度,通过自建或委托第三方搭建追溯系统,有助于把质量管理延伸到产品流向控制,提升问题药品定位、处置与召回效率。对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而言,接入追溯系统并在销售、配送、发放等环节扫码上传,将推动业务流程以数据为依据运行,减少账实不符与来源不明等隐患。对监管部门而言,及时、完整的数据支撑有利于提升监管穿透力,推动从抽查式监管向风险预警、精准执法转型。对消费者而言,购药环节的追溯信息更透明,购药小票标注追溯码等做法也有助于提高自我核验与维权能力。 对策:文件对责任边界和操作要求作出更明确的安排,强调“全链条、可执行、可追责”。其一,在生产端,除原料药、放射性药品、中药饮片等特殊品类对应的企业外,要求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实现全品种赋码激活、各级包装单元关联并及时上传信息,确保追溯码“可查可追”。其二,在流通端,要求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在销售或配送出库时扫描销售包装追溯码,并向下游同步信息;对信息不一致等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并处置,必要时启动召回,形成“发现—核查—处置—闭环”。其三,在终端零售与使用环节,零售药店售药出库需扫码上传,并在购药小票标注追溯码;医疗机构等药品使用单位需接入系统并扫码上传数据,同时对拆零发放、零散注射针剂等特殊场景作出例外安排,兼顾可操作性与业务实际。其四,对委托储运等新型业务形态,要求相关企业督促受托方规范开展扫码追溯,压实委托方主体责任,避免责任“悬空”。其五,鼓励对特殊药品登记购药人、用药人身份信息,发出对高风险品种从严管理的信号,有利于形成更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 前景:随着追溯制度在全省铺开,预计将带来三上趋势性变化。第一,药品监管将从分段管理走向链条治理,数据将成为识别风险、评估信用、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第二,企业合规成本将更多集中前期系统建设、流程再造与人员培训,但长期看可通过降低差错、减少损耗、提高召回效率获得综合收益,行业也将加快向规范化、集约化发展。第三,跨部门协同空间将深入打开,药监、卫健、医保在药品质量、临床使用与支付管理上可形成更紧密的闭环联动,为提升治理效能提供支撑。同时,推进过程中也需关注数据标准统一、系统互联互通、基层终端扫码能力、隐私与信息安全等配套问题,确保“建得成、用得好、管得住”。
药品追溯体系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基础。贵州省此次推进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药品全链条可视化管理水平,将有助于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随着体系持续完善并落地运行,公众用药透明度和风险处置效率有望深入提升,也为其他地区推进药品监管现代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