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男:柯文哲当年是明知故犯,那证据链肯定得连成环才行

柯文哲当年在台北惹出的那些麻烦,终于在2026年3月22日这天,被台北地检署那边给摊开了。大家伙儿都在盯着看,看看这一审结果会是个啥样。到了3月26日,法庭正式开庭宣判,这判决到底有没有人能睡着觉,就得看接下来的说法了。 咱们的老伙计沈政男,精神科的大夫,这回可是真的坐不住了。他直接跳出来分析说,检方求刑的那个力度太大了,这事儿还得听他细品。他说柯文哲那几句刑期最后搞不好还能是个零,甚至说不定连罪都不用认。 大家还记得京华城的那些事吧?那个所谓的“1500小沈”,检方一直在死磕这个数字说是受贿款。但沈政男说这事儿没那么简单,根本没看出这钱到底是拿啥换的。要是非要归到政治献金里去算,那本质上就不对路,这受贿罪就没法成立。 再说说那个图利罪吧。《都市计划法》里那些条文专业得很,一般检察官都不一定弄得懂。要想证明柯文哲当年是明知故犯,那证据链肯定得连成环才行。现在的材料根本不够看,想判他有罪难度太大了。 至于后面那些什么公益侵占和背信罪的指控啊,沈政男也给出了他的看法。政治献金本来就没被台湾的法律规定必须是公益的嘛。侵占罪得看是不是把人家的钱据为己有,可这里面也就涉及到演唱会门票这些小东西而已,主观上根本看不出他有占为己有的心思。就算真要判他侵占罪也没啥事,刑期肯定不长。背信罪也不合适呀,那是处理别人的事才会犯的错,跟政治献金扯不上边。 沈政男特意强调了一句,这案子早就不是单纯的官司了。要是他被判个10年以上的重刑,那他就彻底没戏了,2028年那个大位选举就甭想再参加了。虽然从道理上讲全案无罪是最好的结果吧,但法官有时候也有压力嘛。所以啊他估计最后刑期应该控制在0到5年之间。要是超过了这个数,那肯定跟法律道理对不上号。 目前为止呢,柯文哲那边还没给出啥回应。到时候大家还是得准时去法院听消息呗。判决一出来控辩双方还能接着上诉呢。这事儿后续肯定还会被大家继续盯着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