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景区门票“本地价”和“外地价”不同引发的诉讼引起关注;广西贵港市民杨某在玉林某景区游玩时发现,本地游客可购买30元优惠票,外地游客则需支付60元全价票。杨某认为该做法属于价格歧视,将景区运营方起诉至北流市人民法院,要求退还多收的30元票款。
这起门票差价纠纷的裁判结果表明,依法定价与明示规则是市场交易稳定运行的基础;差别定价并非必然不当,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框架、是否公开透明、是否一致执行。文旅产业走向高质量发展,既需要经营者在“合规”之外持续提升服务的可理解性、可预期性与可体验性,也需要公众在尊重规则的前提下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规则更清晰、服务更细致,才能让“看风景”少些争议、多些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