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深秋的延安,一起刑事案件打破了革命圣地的平静。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这名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长征的红军干部,因追求陕北公学16岁学员刘茜未果,在延河岸边连开两枪将其杀害。经调查,时年26岁的黄克功与来自山西的进步青年刘茜确立恋爱关系后,因婚姻观念分歧发生矛盾。刘茜明确拒绝结婚并逐渐疏远后,黄克功未能妥善处理个人情感问题,最终酿成悲剧。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随即组成特别法庭公开审理此案,董必武、雷经天等司法干部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一支队伍的战斗力,不只体现在枪口对准敌人,也体现在权力与欲望面前能否守住边界。延安这起案件以沉痛代价提示:越是在战争与变革年代,越需要用制度和纪律稳住人心、守住底线。把个案处置转化为法纪教育、作风校正和制度完善的契机,才能把公平正义真正落实到组织治理之中,不让信仰被私欲遮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