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初的一个傍晚,河南省漯河市一处十字路口突发暴力事件。一名男子与人争执后,突然从电动三轮车座下掏出尖刀,向周围群众挥舞。正在附近的王妙丽目睹该幕。这位身高1.6米的女民警没有犹豫,立即下车冲向现场。 当王妙丽赶到时,持刀男子已伤及多人。受害者王先生脸颊被划伤,鲜血直流。见行凶者仍挥刀指向王先生怀抱孩子的方向,王妙丽大声喝止:“把刀放下!你动了刀性质就变了!”她亮出警官证表明身份。然而,失去理智的行凶者不仅未停手,反而挥刀向她砍来。 在生死瞬间,王妙丽迅速闪避,仍被划伤脸颊和耳朵。她抓住空隙飞起一脚,精准踢落男子手中的刀。男子失去凶器后试图骑三轮车逃跑,王妙丽强忍疼痛,紧抓车尾不放,直到赶到的公安民警将其控制。 医院检查结果令人揪心。刀锋十分锋利,王妙丽面部伤口最深达1厘米,最长近5厘米,其中一处紧贴动脉。医生为她进行了30多针缝合。接诊医生万昌勇表示,若刀口再深一点,后果不堪设想。手术台上,王妙丽虽紧张,却更惦记受害者的安危。 王妙丽的行为得到广泛认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决定,授予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号召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向她学习。二月初,她在河南省人民会堂礼堂接过荣誉证书和奖章。 谈及当时的选择,王妙丽的回答朴实坚定。她说:“我是一名警察,在人民群众需要我的时候,就应该挺身而出。不管我是不是穿着警服,是不是工作期间,我都应该冲上去。”在她看来,这不是冲动,而是对职责的本能回应。她说,孩子一直以“妈妈是警察”为荣,自己更要用行动诠释警察的担当。 从警二十多年,王妙丽在不同岗位上坚守一线。作为戒毒所民警,她既承担禁毒宣传,也参与教育矫治、帮助戒毒人员重返社会。长期与毒品问题打交道,让她更明白维护社会安全、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分量。此次徒手制止持刀行凶,正是她多年履职担当的集中体现。 受害人王先生对王妙丽深表感激。他说,如果没有她及时出手,行凶者很可能继续伤害他的家人。这个普通家庭因一名警察的果断与勇敢,避开了一场悲剧。
和平年代,英雄常常出现在看似普通的岗位和瞬间的选择里。王妙丽用鲜血和勇气兑现了人民警察的誓言,她的故事不仅是见义勇为的写照,也映照出司法行政队伍的精神气质。面对个人安危与群众安全的抉择,她给出了最有力的回答。这种力量,来自对职责的坚守,也汇入法治中国建设的前行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