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个房产官司是这么回事

北京有个房产官司是这么回事,主角是李女士、赵先生夫妇和王女士。这个事儿要从2010年说起,当时王女士家里拆迁拿到了两套定向安置房的资格,其中有一套就是限价商品住房,咱们就叫它一号房吧。李女士和赵先生跟王女士商量好了,让他们家掏钱买这套房,房子归李女士和赵先生所有,王女士呢,就出个购房资格,配合着把手续办了。 到了2011年6月,赵先生两口子就把46万多块钱转给王女士,把房款全给齐了。2013年9月拿到房钥匙以后,李女士和赵先生自己花钱装修、买家具家电,一直住到现在。契税、维修基金这些费用,也都是他们自己掏的腰包。 谁能想到,2017年因为两家孩子离婚,感情搞僵了。王女士先是去法院告他们要求腾房子,结果被驳回了;后来又说借名买房合同无效,法院还是没同意。这两份判决书都已经生效了。 到了2023年,这套房子终于可以上市交易了。李女士和赵先生急了,又去法院起诉王女士,让她赶紧配合办过户手续。这次王女士干脆没出庭应诉。 最后法院判下来,让王女士必须在判决生效15天内帮忙把房子过户给李女士和赵先生,过户费呢,李女士和赵先生自己承担。 法院这么判主要是觉得:之前的判决已经说了借名买房的事儿是真的;房款和税费都是赵先生一家出的;房子住了十年了也是他们一直住的;还有这套房不是摇号申请的保障房而是拆迁来的;王女士不来法庭也没办法。 这事儿要是想办成,关键得有这些证据:之前的判决书能直接拿来用;只要求办过户别提别的事儿省事儿;付款流水、装修合同、这十年的水电费缴费记录都得有;得搞清楚这房到底是拆迁的还是摇号的。 大家可得长点心眼儿借名买房风险大特别是亲戚之间更得注意留点书面协议和资金流水到时候才能顺顺利利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