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历代遗存包含着民族记忆。然而,盗挖文物、破坏遗址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威胁着这些珍贵的文化根脉。如何法治框架内有效保护文物,成为当代检察机关的重要课题。 四川省宣汉县的实践提供了有益借鉴。作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核心区域,宣汉县文化底蕴深厚,红色文化、巴文化、土家文化在此交相辉映。但正因为文化资源丰富,文物保护的压力也相应增大。面对这个现实,宣汉县检察院主动担当,组建了"跨界蓝·映山红"办案团队,设立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工作站",与公安、自然资源、文旅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了文物保护的合力。 这一做法的核心在于创新。传统的文物保护往往依靠行政部门单独推进,效率有限。而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职能的发挥,将法治手段与文化保护相结合,既能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又能推动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宣汉县检察院已成功办理大成寨遗址等8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案件,这些案件的处理不仅追究了违法者的责任,更重要的是通过司法实践,强化了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从更深层看,这种融合反映了法治与文化的内在统一性。文物保护需要法治保障,而法治建设也需要文化支撑。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运用数字模型等现代技术手段,对散落的文物碎片进行全方位记录和分析,既是对文物本身的尊重,也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行。这种做法将文物"地下"遗存的保护与"地上"家园的发展相结合,实现了文化遗产保护与乡村振兴、文旅开发的有机统一。 当前,文物保护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一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文化遗产的价值日益凸显,保护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另一方面,违法盗挖、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动仍未根绝,需要更加有力的法治手段。检察机关应深入深化公益诉讼职能,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强化与相应机构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与专业支持,形成文物保护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网络。同时,要将文物保护纳入乡村振兴、文旅开发等重点工作中,让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命力。
守护文物,不只是追回一件器物、修复一处遗址,更是守住民族记忆与文明根脉;以法治为经、以协同为纬,把部门合力、技术能力与公众参与拧成一股绳,才能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新时代得到更可持续的保护与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