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联合发了5个惩治“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案例

3月20日,“两高”联合发了5个惩治“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案例,《杨某受贿案》就在里头。这案子是这么回事:2011年到2023年,杨某在重庆市铜梁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当副主任,后来还兼任了乡村振兴局副局长。他利用这职务上的便利,给何某他们这些人帮忙,不管是高标准农田的审批、特色农业基地建设还是冷链加工项目,都让他过了手。他还经手了补助发放和工程承揽的事,结果一共收了360多万元的财物。 重庆铜梁区人民检察院当时指控杨某犯受贿罪,把案子送到了铜梁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觉得,杨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拿职位收财物帮人办事,数额特别巨大,确实构成了受贿罪。最后判他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还罚了五十万。 最高检在介绍这事儿的时候说了,这是司法机关严惩农业产业项目领域职务犯罪的典型例子。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一环,对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民增收、建设美丽农村都挺重要的。杨某既然负责推进农业产业项目建设,就不该用权谋私利、搞权钱交易。 他破坏了农业产业政策的精准实施,损害了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司法机关依法给他严惩,就是为了震慑一下那些想犯事的人,好让国家的农业产业政策顺利推行下去。 何某呢,也被卷进了这个案子里。杨某就是通过给何某他们这些人在项目审批、补助发放和工程承揽上提供便利,非法收受了财物共计360万余元。最高检也说了,这个判决很好地发挥了刑罚的作用,给国家的农业产业政策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