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农资市场违规销售禁用农药调查:监管漏洞下的食品安全隐患

问题:禁限用含毒农药在部分地区仍被使用并隐蔽流通。

按照有关规定,克百威属于含毒农药,官方明确其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并已对含克百威制剂产品登记和生产作出明确限制和撤销安排。

但在一些蔬菜产区,仍出现含克百威成分农药在田间使用的迹象,现场可见拆封包装残留,空气中伴随明显刺激性气味。

有种植负责人直言曾使用相关复配制剂,并称存在获取渠道。

与此同时,在部分农资经营场景中,含克百威产品虽不公开摆放,却可通过“给熟人”“仓库取货”“物流发出”等方式交易;个别门店和经销主体还以改写或虚标生产日期等方式,试图以“存量产品”名义逃避检查。

一些登记范围并不包含蔬菜的产品,被商家私下推荐给蔬菜种植户,反映出禁限用制度在末端执行中仍有“跑冒滴漏”。

原因:多重因素叠加,形成违规供需链条。

一是成本与效率驱动。

含毒高效杀虫剂在部分害虫防治上见效快、用量少,个别种植户为降低成本、抢农时、追求外观品相,铤而走险使用禁限用农药。

二是流通环节隐蔽性强。

农资销售具有分散、熟人社会特征,部分经营者利用非公开陈列、口头交易、仓库分离、快递物流等方式规避监管,形成“前店后库”式灰色链条。

三是基层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农资市场点多面广,执法力量与专业检测能力在一些地区仍显不足,跨区域流通与线上线下混合交易增加了追踪难度。

四是责任链条不够闭合。

从生产、批发、零售到使用,若缺乏统一的进销存电子化记录、可核验的身份实名与用药台账,一旦出现问题,溯源取证成本高、周期长,给违规者留下侥幸空间。

五是法治震慑与行业自律有待强化。

对篡改标识、超范围推荐、向蔬菜种植户销售禁限用农药等行为,若处罚不够精准严厉、曝光不够及时,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影响:既是食品安全问题,也是产业治理问题。

对消费者而言,禁限用含毒农药一旦进入蔬菜等日常消费品生产环节,可能造成农残超标风险,侵蚀公众信任。

对合规经营者而言,违规者以低成本获得竞争优势,扰乱公平竞争,挤压正规渠道生存空间,进而诱发“劣币驱逐良币”。

对地方产业而言,一旦出现农残事件,不仅影响本地农产品品牌形象,还可能引发市场波动、供应链受阻,甚至影响区域农产品外销。

对生态环境与从业者健康而言,部分高毒或限制类农药使用不当可能造成土壤与水体风险累积,并增加施药人员急慢性中毒隐患。

对策:以全链条闭环治理压缩违规空间。

首先,强化源头治理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对已撤销登记、禁止生产的相关产品,围绕库存清理、回收处置、去向核查建立更细化的台账制度,防止“存量名义”被滥用;对发现的虚标日期、伪造标识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其次,提升流通端监管穿透力。

对农资市场、展会交易、仓储物流等关键节点开展联合执法与暗访抽查,推动“门店—仓库—物流”一体化检查;对重点品种建立风险清单,强化抽检频次与快速检测能力。

再次,压实经营主体责任与行业准入门槛。

推动农资经营实名登记、购销台账、电子票据与可追溯码应用,落实“谁销售、谁指导、谁负责”,对超范围推荐、明知禁用仍销售的经营者依法处罚并纳入信用惩戒。

第四,补齐生产端用药规范与技术替代短板。

加大对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科学用药的技术服务供给,推广低风险农药与生物防治措施,降低种植户对高毒高效药剂的依赖;对重点作物、重点区域加强农残监测和用药指导,推动规范化种植。

第五,形成部门协同与社会共治。

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建立线索移送与联合办案机制,对“隐蔽销售—跨省流通—末端使用”的链条化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奖励与保护机制,让违规行为更难藏匿。

前景:从“堵漏洞”迈向“建体系”。

随着禁限用农药目录管理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体系持续健全,治理重心将从单点整治转向数据化、常态化、可追溯的系统监管。

可以预期,未来监管将更强调以风险为导向的精准执法,以数字追溯提升发现概率,以信用惩戒提高违法成本;同时以技术服务和替代方案降低生产端违规动机。

只有让合规更便利、违法更昂贵,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禁限用含毒农药回流农田的空间。

农药安全事关百姓餐桌,容不得半点松懈。

此次调查暴露出的问题警示我们,农药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需要监管部门、生产企业、经销商和种植户共同承担责任。

唯有织密监管网络,斩断违法利益链条,让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才能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无小事,这既是对监管能力的考验,更是对社会治理水平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