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动力股东会表决结果“前后打架”引监管关注 三大股东投票权争议暴露治理隐患

问题浮现:信息披露矛盾触发监管红线 2026年1月,ST新动力披露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出现重大纰漏。

公告首页宣称"所有提案均未通过",但正文却显示部分议案实际获通过,多个提案表决结果存在前后矛盾。

这种低级错误迅速引发深交所关注,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随即下发监管函,指出其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河北证监局同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责令改正,对董事长程芳芳、董秘马辉出具警示函。

矛盾溯源:股东同盟协议体系混乱 经调查,事件核心源于2024年10月三方股东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该协议约定天津腾宇、方海云及南昌达亿形成表决权同盟,合计持股5.86%成为公司最大表决主体,并明确争议时以天津腾宇意见为准。

但2026年股东会上,南昌达亿突然出示2025年8月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声称原协议已终止,且获得天津腾宇和方海云的不可撤销授权。

这导致同一批股份在投票时出现"既同意又反对"的荒诞局面。

深层诱因:利益博弈下的同盟瓦解 业内人士分析,股东矛盾早有端倪。

三方最初因2023年联合竞拍股权结成同盟,旨在抵御外部资本入侵。

但随着公司经营压力缓解,各方对发展战略产生分歧。

财务数据显示,ST新动力2025年三季度亏损收窄至1200万元,较同期改善明显,这反而削弱了股东间的合作基础。

更关键的是,委托协议签署时间(2025年8月)早于监管问询(2026年1月),说明股东方存在长达5个月的信息隐瞒。

连锁反应:公司治理陷入多重危机 事件已造成实质性影响:其一,关键议案如章程修订、独董变更等陷入僵局;其二,年报审计机构变更议案虽获通过,但程序正当性存疑;其三,公司股价五个交易日内累计下跌12%,市值蒸发3.6亿元。

北京某律所证券业务负责人指出,此类表决权纠纷可能触发《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股东权利滥用的追责条款,不排除引发股东代表诉讼。

监管应对:多维度强化治理约束 面对乱象,监管部门已采取组合措施:深交所要求公司限期提交整改报告;河北证监局启动现场检查程序;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表示将密切关注股东权利行使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特别强调"表决权归属清晰性",此次事件或成监管实践新案例。

发展前瞻:公司面临路径抉择 观察人士认为,ST新动力站在治理转型的十字路口。

短期需解决三大问题:厘清表决权法律效力、修复信息披露机制、稳定经营管理层。

中长期则面临股东结构重组的选择——若现有同盟彻底破裂,可能引发新一轮股权争夺。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指出,此类纠纷暴露出"应急式股东同盟"的天然缺陷,建议上市公司建立更稳定的战略投资者引入机制。

ST新动力的股东风波,是当前上市公司治理中存在问题的一个缩影。

它提醒我们,规范的公司治理不仅需要完善的制度设计,更需要所有参与者的诚实守法和透明运作。

股东之间的利益分歧是正常的,但解决分歧的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和市场规则。

只有通过强化信息披露、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加强监管约束,才能有效防止类似乱象的再次发生,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