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花2000元买了减肥食品,结果里面含了违禁成分

嘿,跟你聊聊这事啊。2000元钱在网上买了减肥食品,结果里面含了好多违禁成分。于某在张某的网店花了2000多买了一款减肥食品,那个食品的包装上标着是某保健品公司生产的。结果于某发现这家公司十多年前就被吊销营业执照了,于是就报警了。后来法院判张某得把他买东西花的钱十倍赔偿给于某。 说到这就说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6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李迎3月15日那天报道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嘛,这次主要是想给大伙儿展示一下法院是怎么保护大家权益的。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减肥食品含了禁止添加的成分,经营者要按十倍赔偿给消费者。案子显示于某从张某那儿买的减肥食品含了很多西布曲明。这个西布曲明是食品里不能用的成分。于某把张某告上法庭,说是卖的食品不安全,要他给十倍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里说过,要是卖明知不安全的食品,消费者就能要求十倍赔偿。张某明明知道自己卖的东西有问题,也没检查清楚就让人吃下去了,那就得给人十倍赔偿。张某把那家已经吊销执照的公司的食品卖出去,还含了违禁的东西。所以法院最后判张某得赔给于某2万多块钱的惩罚性赔偿金。 李迎这次报道了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个醒吧。网上买东西可得小心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