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文镇把“枫桥经验”继承发展下来,坚持推进警调对接机制。当遇到纠纷的时候,派出所会快速到现场稳控局面,司法所负责依法调解,村两委也会配合行动。这种联动模式有效地化解了因为厂房建设影响耕地通行的邻里矛盾。 事情是这样的,习文镇某村的村民姚某在大路南边建厂房,厂房南边正好挨着李某等12户村民的耕地。以前村民要去耕地的路在厂房西边,必须绕个大弯才能过去。姚某自己把路改到了厂房东边,新修的路宽3.5米,符合通行标准。虽然新路直来直去很方便,但是他没跟邻居商量好,李某代表大家坚决反对,把三轮车堵在工地门口不让施工。工程一下子就停了。 姚某报了警求助,习文派出所马上派人去了现场。与此同时他也申请人民调解。孟照勇所长和王燕副所长把情况摸了个透后,开始动手调解。 孟照勇先给李某做思想工作听他诉苦;又把具体规定讲清楚让大家明白道理;最后拉上大家一起协商。 孟照勇给大家普及了《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相邻权的规定;王燕也把法律责任跟双方讲明白;最后大家签下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协议里写得清清楚楚: 1. 姚某在厂房东边留下3.5米宽的路让村民走; 2. 姚某给了3000元钱买东西送给村民表示感谢; 3. 李某保证以后不再挡路; 4. 要是再有问题先找习文镇的警调机制解决,不能再打架闹事。 这份协议一签好李某就把车开走了,工地也重新开工了。这说明只有把法理情理融合起来处理事情才能真正解决矛盾;只有从根本上治理好才能避免以后再出问题;只有真正为老百姓服务才能让“枫桥经验”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