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转型提速,数据印证发展成色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收大数据分析显示,“十四五”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明显提速,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提升,减排、节水效果逐步显现; 从产业看,新能源整车、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锂离子电池、太阳能器具等重点绿色产品制造行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均超过30%;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年均分别增长51.1%、28.5%和18.2%,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3.2%。 从能源结构看,2025年,风电、光伏、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销售收入占全部发电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42.6%。其中,风电和光伏发电销售收入“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25.4%,清洁能源正加快成为能源供给的重要支撑。 从市场表现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十年位居全球首位。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25.9%,市场活力和产业竞争力持续提升。 二、税制引导发力,减免红利精准传导 绿色税制的制度安排,是推动上述成效的重要因素之一。 自2018年环境保护税开征以来,全国累计落实税收优惠减免1110.6亿元。其中,面向集中处理、提升治污效率的减免为599.45亿元;面向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的减免为243.7亿元;面向综合利用、提升治理效益的减免为261.34亿元。差异化优惠将政策导向更直接地传递到企业决策端,推动经营主体主动减排、加快转型。 在山西,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在绿色税制引导下探索煤炭行业清洁转型。公司负责人王琦介绍,“十四五”期间,公司实现固体废物100%资源化利用、生产废水零排放,厂区绿化覆盖率达97%,并获评“零碳矿山”。同期公司缴纳的环境保护税为6.93万元,较“十三五”下降50.29%。王琦表示:“我们不仅要算好收入账,更要算好环保账。”税收激励让绿色投入从“成本项”逐步转为“竞争力”。 在湖南,“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落实环境保护税优惠减免28.82亿元,减税红利带动减污控排效果持续显现。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建宇表示,近三年来公司累计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等政策近8亿元,为加快发展超高强工程机械用钢、汽车用钢等高端产品提供了资金支持。“这不仅是环保投入,更是面向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期投资。”李建宇说。 三、水资源费改税全面推开,节水效应初步显现 在水资源管理上,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向全国推开后也进展顺利。数据显示,2025年新试点地区纳税人取用地下水54.7亿吨,较2024年下降7.1%,共关停自备井4500余眼。高尔夫球场、滑雪场、洗车、洗浴等特种行业取用水量较2024年下降34.3%,高耗水行为得到有效约束。同时,对符合节水优惠政策条件的381户纳税人减征税款6119.7万元,支持节水型经营主体发展。 费改税后,有偿使用机制继续强化,并通过差别化税率引导节水,推动形成更稳定的节约用水动力,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制度支撑。 四、政策协同发力,专家研判前景可期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认为,我国绿色转型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来自政策引导与经营主体共同发力。绿色产业增长和转型红利的释放,既增强了生态环境保障能力,也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可持续的动力。 从政策看,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节能节水设备所得税抵免等工具协同发力,形成覆盖生产、消费、资源利用等环节的政策组合。从市场看,越来越多企业将绿色转型纳入核心战略,主动推进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从被动治污到主动减排,从成本压力到发展机遇,企业环保理念正在加速转变;绿色税制带来的改变,不仅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也说明了我国坚持绿色发展道路的清晰方向。在全球气候治理背景下,这些做法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寻找平衡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