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立案调查 平台竞争秩序监管再加力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宣布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此决定一经公布,立即引发市场反应,携程集团港股、美股股价应声下跌,港股跌幅接近百分之二十。携程随后发表声明表示,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落实监管要求,目前公司各项业务运营正常。 此次立案调查并非突然之举,而是多年来用户投诉与行业问题的集中爆发。梳理事件脉络可以发现,携程因涉嫌垄断行为已多次被监管部门关注。去年八月,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约谈了包括携程内的五家涉旅平台企业,直指其可能存在的"二选一"、利用技术手段干预商家定价、价格欺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随后,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也对携程旅行网运营主体进行了行政约谈,认定其存在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交易及交易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的问题。上月,云南民宿协会更是对携程等在线旅游平台启动反垄断维权。 携程涉嫌的垄断行为主要集中在几个上。其一是强制推行"调价助手"工具。据多地酒店商户反映,携程要求商户开通该改价工具,并未经商家明确授权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手段在后台直接修改房间定价,导致商家利润受损。这一功能并非可选项,而是系统内置的强制性要求,平台在与酒店签约时已通过格式条款强制要求酒店交出定价权。其二是涉嫌实施"二选一"行为,即强制商户在平台间进行排他性选择。其三是存在价格欺诈问题,包括订单生效后毁约或加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其四是长期存在的"大数据杀熟"争议,即根据消费者个人信息差异化定价。 从法律角度分析,携程的行为涉及《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情形。根据该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可责令违法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携程之所以能在争议中维持行业主导地位,核心在于其通过多年资本运作构建的垄断性市场格局。这种市场支配地位使其具备了对商户和消费者的强势话语权。 市场监管总局此次行动是呼应前期各地约谈行为,也是响应去年年底多地旅游民宿协会投诉的具体举措。这表明了反垄断执法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事实上,总局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已形成清晰的执法链条。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立案调查,二零二一年四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百八十二点二八亿元罚款,创造了中国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罚单的最高纪录。同年四月,总局对美团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等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十月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十二点八九亿元,并处三十四点四二亿元罚款。二零二二年底,总局对知网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二零二三年五月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八千七百六十万元罚款,同时要求其全面整改。 此次针对携程的调查标志着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进入新阶段。一上,执法范围从电商、外卖、学术数据库等领域扩展到线旅游领域,覆盖面更加广泛。另一上,执法力度和精准度不断提升,从"二选一"等明显的排他性行为,扩展到利用技术手段干预定价、强制改价等更加隐蔽的垄断行为。这要求平台企业必须重新审视自身的商业模式和竞争策略。

从电商到旅游,反垄断监管常态化正在重塑数字经济发展路径。携程事件表明,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市场规则。如何在促进创新与维护公平竞争之间取得平衡,将成为下一阶段市场经济改革的关键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