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连市民政部门对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的“大连战友文工团”作出取缔决定,发出持续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治理、坚决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明确信号。该事项既是一次具体执法行动,也折射出部分群众性文化团体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活动、轻合规”问题。 问题:名义与行为不匹配,触碰社会组织管理底线。公告显示,该团体未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却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属于典型的“未登记、先活动”“以组织名义对外开展业务”的情形。公开信息亦显示,该团体曾在文艺汇演、冬泳等场合较为活跃,并对外以“团长”等职务架构进行组织宣传,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在社会组织治理框架下,登记是组织合法身份的前置条件,未经登记开展活动,不仅扰乱登记管理秩序,也容易在财务往来、人员管理、对外合作等环节产生监管盲区。 原因:需求旺盛与合规意识不足叠加,监管协同仍需加强。近年来,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面向不同群体的文艺队伍、兴趣社团不断涌现,客观上带动了社会参与度和文化供给。然而,一些团体对“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概念边界认识不清,误以为“有人员、有活动、有称号”即可对外运行,忽视了依法登记、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等基本要求。同时,部分活动组织方、场地提供方在审核合作单位资质时把关不严,导致未登记团体仍能进入公共场合开展活动,客观上放大了其影响。也需看到,非法社会组织往往善于借助“公益”“文化”“服务”等标签进行包装,一旦形成较高曝光度,更容易诱发跟风效应。 影响:整治有利于净化生态,也对基层治理提出更高精细化要求。依法取缔有助于维护社会组织领域的法治权威,推动资源向合法合规主体集聚,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同时,未登记组织一旦涉及收费、赞助、培训、演出等行为,潜在纠纷与风险较大;若以特定身份或群体概念进行宣传,还可能引发公众误解甚至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对基层治理而言,如何在鼓励群众文化活动与严格依法监管之间取得平衡,如何既“管住风险”又“不挤压活力”,考验着监管的精准度与服务能力。 对策:以法治为准绳,完善“发现—处置—教育—服务”闭环。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常态化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整治,依托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等平台提升透明度,便于社会公众识别。二是压实协同责任,推动文化活动承办方、场地管理方、网络平台等落实资质核验和风险提示,形成联动防线。三是加强普法宣传,面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文艺团队开展登记政策解读与案例警示,引导“先登记、后活动”。四是优化服务供给,畅通合规登记与备案咨询渠道,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性文艺团队提供合法合规的成长路径,使“想做事、能做事”的团队更易走上规范轨道。 前景:社会组织治理将更强调规范与信用,文化类团体走向专业化、法治化是必然趋势。随着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登记管理、信用监管、执法协同将深入制度化、常态化。对各类群众文艺团队而言,依法登记、规范财务、健全章程与内部治理,将成为参与社会服务、承接项目、对外合作的“通行证”。对公众而言,识别合法组织、通过正规渠道参与活动、遇到疑似非法组织及时反映,将共同构成社会共治的重要一环。
"大连战友文工团"被取缔事件表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需要法律规范和有效监管。民政部门的执法行动既维护了法治秩序,也保护了合法组织的权益。随着管理制度健全,社会组织将更好地发挥服务社会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