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完善基层医保支付与药品保障政策:慢病长处方最长12周助力分级诊疗落地

问题——基层首诊吸引力不足、慢病随访“断点”与用药不便仍较突出。长期以来,一些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药品可及性、医保结算效率各上仍有短板。慢性病患者复诊频次高、开药周期短,往往需要多次往返医疗机构;同时,部分基层机构医保考核压力下更倾向于“保指标”而非“保连续性治疗”,影响慢病长期管理质量。县域内医疗资源分布不均、门诊与住院保障衔接不畅,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群众到基层就医的意愿。 原因——支付机制与资源配置导向需更对齐。业内认为,基层承载不足并非单一因素造成,关键在于医保支付方式、考核机制与基层功能定位之间仍存在不匹配:一上,按项目付费容易使医疗行为碎片化,基层机构难以形成稳定的慢病管理闭环;另一方面,县域医共体内部利益分配机制不够完善,结余资金与绩效激励对基层的传导不足,资源下沉动力不强。此外,药品供应链基层末端仍有薄弱环节,“缺药少药”直接影响群众就医体验,也削弱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际效果。 影响——一揽子政策指向“让群众更愿意在基层看病、让基层更有能力看好病”。指导意见提出,优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支付,并将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支出总额统筹打包,覆盖县域内门诊、住院以及本地与异地就医费用,强化统筹管理与整体约束。该制度设计有助于推动县域医疗资源一体化配置,促使医共体在统一框架下统筹人、财、物与服务流程,减少无序转诊与重复检查。,结余留用资金向基层倾斜,形成更清晰的激励机制,推动医共体把资源、人才与服务能力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末端延伸。 在慢病管理上,政策明确加强按人头付费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联动,鼓励将签约居民门诊医保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从制度层面引导基层医务人员把工作重心前移到随访管理、用药指导与健康监测等连续性服务上。更受关注的是,允许基层为慢病患者开具最长12周用药的长期处方,并明确长期处方不纳入次均费用考核。这一安排回应了慢病患者“少跑腿、不断药”的现实需求,也为基层医生开展规范化治疗留出空间,有利于稳定治疗方案、提高依从性,减少因取药不便引发的病情波动,以及由此带来的不必要急诊和住院风险。 门诊保障水平上,指导意见提出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支付比例的明确,有助于稳定群众预期,提升基层就医的经济可及性;同时通过制度引导与费用杠杆,推动更多常见病、慢性病基层解决,缓解大医院门诊压力,优化分级诊疗秩序。 对策——从“钱、药、结算”三端发力,提升基层运行韧性。指导意见提出医保新增基金向基层倾斜,结余留用资金下沉,并将月度结算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资金更快到位,有助于缓解基层机构现金流紧张与周转压力,增强其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慢病管理和健康教育的可持续性。药品保障上,推动县乡村用药目录统一,集采药品全面进基层,有助于减少基层药品品种的结构性短缺,让群众在家门口获得质优价宜的常用药、慢病用药,从源头提升基层诊疗的完整性与连续性。 前景——基层“网底”更牢,县域医疗共同体有望从“形聚”走向“神聚”。随着按人头付费探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医保支付联动加强,以及长处方制度落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慢病管理和常见病诊疗中的作用有望进一步增强。下一阶段的关键,在于各地结合人口结构、疾病谱变化和医共体运行基础,细化基金打包、绩效分配、质量评价与风险控制规则,避免简单以压降费用替代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应加强信息化支撑,完善处方流转、药品供应与医保结算协同机制,推动长期处方与随访管理形成闭环,确保“延长处方”与“规范用药”同步推进。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关系亿万群众切身利益。此次政策调整既直面基层医疗服务中的现实难题,也着眼于构建更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人口老龄化加速、慢性病负担加重的背景下,通过制度创新激活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既能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也将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下一步仍需在政策落地、监管机制、人才培养等持续推进,推动真正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医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