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在咱白山市浑江区和江源区这些管得严的地方,挂户外广告和招牌都有规矩。说白了,广告牌和店名招牌是城市的“门面”,到底怎么挂、挂多大、挂在哪儿,那可不是随便乱来的。咱们这回就把《白山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拿出来学一学,看看里头有啥死规定。 第一个事儿,这条例到底管哪儿?主要管的是浑江区和江源区实行城市化管理的那些地方。至于户外广告,指的是在外面场地或者建筑物上立的展示牌、灯箱、电子屏这些;招牌就是咱们平时看的那些标示名字、字号的牌子。 再来看看有些地方绝对不能设户外广告。根据条例第十二条,有7种情形是严禁设置的。至于店里头的招牌该怎么设才算规范,条例第十四条也说得明明白白。 首先得跟房子的风格搭调,不能太突兀;像主要街道两边的招牌,块头不能太大,样式颜色最好跟隔壁的保持一致。如果是多单位共用的楼,得由产权人或者管理人统一规划好位置;具体尺寸放哪儿也得符合技术规范。 再给大家讲讲啥叫“大型户外广告”。条例第二十六条有个标准:如果实物载体有一条边的长度超过了4米,或者是一面的面积大于10平方米,那就算是大型的了。想挂这种大牌子必须得办审批手续!要是不按规矩来擅自挂了,最高要罚1万块钱! 最后说个维护的问题。谁设的谁就是责任人,得把活儿干好:得定期检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赶紧修或者拆;要是图案文字没点亮、脏兮兮的、旧了坏了,也得赶紧修修或者洗洗。在修或者拆的时候还得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在显眼的地方摆个警示牌提醒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