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工作处维护群众权益与规范权力运行的交汇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耿宝建在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5年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领域进展顺利,既反映了诉权保护力度的提升,也说明了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持续完善。 从数据看,人民法院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33万余件,同比上升13.9%,增幅较为明显。案件增长一上得益于人民法院继续落实立案登记制,畅通救济渠道、加强诉权保护;另一方面也表明群众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增强。此外,在一审案件数量明显上升的情况下,行政二审案件、申请再审案件出现“双下降”,上诉率、申请再审率同比降低,这从侧面反映出一审阶段行政争议解决质量的提升。 这种变化与审判理念和工作方式的调整密切涉及的。过去,行政审判容易偏向“结案了事”,更注重程序完成,实质争议解决不足。当前,人民法院强化“穿透式”审判思维,以“实质性”“一次性”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标准,紧扣当事人的真实诉求,推动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这意味着法院不仅依法作出裁判,更要把握纠纷根源,尽可能在源头化解矛盾。 具体案例体现了此理念的效果。张某等7人以多个行政机关为被告,先后形成133起案件,表面涉及消防查处、楼盘清算等不同法定职责。通过穿透式审理,法院发现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实为征收补偿问题。经耐心协调、反复释法说理,法院一揽子化解133起案件,既减轻了群众诉累,也提升了争议解决效率。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的批量化解,人民法院也在完善审理机制。针对事实相近、诉求类似的系列性案件、群体性案件,积极探索“类案合并审理”“示范性诉讼”等机制。广西法院推行的“首案示范+类案调解”模式就是代表做法。在一起高铁站站前广场征收补偿纠纷中,法院先以首案示范明确处理标准,再通过类案调解带动其他案件解决,最终促成1135户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实现群体性类案的一次性化解。这一做法既有利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提升行政争议处理的规范性,体现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衔接。 行政审判工作的这些进展表明,人民法院正在探索一条兼顾诉权保障、权益维护与权力规范的新路径。通过强化实质化解、优化审理机制,行政审判在维护法治秩序、保护人民权益上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行政审判数量上升并不必然意味着矛盾加剧,更可能说明权利救济渠道更顺畅、依法解决争议的路径更清晰。关键在于能否把每一起案件办成“实质化解”的样本,把一纸裁判转化为治理改进的契机。以更高质量的一审解纷带动诉讼层级“降耗”,以更规范的依法行政减少争议“增量”,让群众在每一起行政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让政府治理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