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即将出台新规 全面强化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监管

12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已完成相关工作程序,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

这一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直播电商领域的监管进入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近年来,直播电商因其互动性强、转化率高等特点而快速发展,成为电子商务的重要形态。

然而,这一新兴业态在快速扩张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司长司光指出,当前直播电商领域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违法乱象日益增多,社会反映强烈,但相关法规制度长期处于空白状态,亟需完善。

在食品安全这一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领域,问题更加突出。

一些直播间存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夸大宣传功效、隐瞒生产信息等行为,给消费者权益造成严重威胁。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新规从四个方面建立起系统的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

首先,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新规要求平台在审查登记、直播营销人员培训、食品安全风险自查、风险管控、违法行为处置等环节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而言,平台经营者需要将直播间运营者主体资质、直播经营食品种类以及直播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等内容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作为管控重点。

同时,平台要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确保风险管控不流于形式,真正发挥平台的把关作用。

其次,细化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义务。

新规从直播前、直播中、直播后三个阶段对直播间运营者的行为进行规范,明确其应当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选品制度,配备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针对直播营销人员,新规要求其在发布食品相关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不得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同时,直播营销人员需要建立事前合规审核机制和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问题产品进入直播间。

第三,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的管理职能。

这类机构作为连接平台、主播与商家的重要环节,需要承担起直播营销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责任,特别是在选品环节要加强把关,确保推荐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这一规定填补了此前对服务机构监管的空白。

第四,完善违法行为的处罚体系。

新规明确列举了不得通过直播间经营的食品类别,细化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情形,通过适用相关法律法规或新设处罚条款,增强了规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这意味着违法经营者将面临更加明确、更加严厉的处罚后果,形成有力的威慑。

直播电商的活力来自信任,食品安全的底线不容试错。

以规则明责、以机制促责、以处罚问责,才能让新业态在规范中成长、在守法中壮大。

随着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与各方责任真正落到岗位、落到流程、落到证据链,直播间的“烟火气”将更有安全感,消费者的获得感也将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