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同要求不断提升。“绿水青山”的价值如何科学识别、准确计量并有效转化,已成为各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普遍面对的现实课题。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生态补偿、生态修复绩效评估、绿色项目投融资等,存在评价口径不统一、核算方法差异较大、数据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导致生态价值“看得见但算不清”、保护成效“做得到但说不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的转化效率。 从原因看,生态产品具有公共性、外部性和跨区域溢出等特征,其价值实现不仅受资源环境本底差异影响,也与统计体系、核算模型、市场机制成熟度等因素密切涉及的。过去一段时间,各地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上探索积极,但方法体系多样、成果可比性不足,难以形成全国范围可对接、可验证、可推广的统一尺度。特别是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考核、重大工程生态影响评价等场景中,由于缺少可操作、可复用的技术规范,容易出现“各算各的账”,影响政策执行的精准度与公信力。 基于此,《生态系统评估 陆域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指南》(GB/T 46869-2025)的发布实施具有标志性意义。该标准由相关科研机构和行业单位牵头编制,围绕陆域生态系统在一定核算期内提供的各类生态产品价值,明确了技术流程、指标体系与方法体系,并对数据使用、核算报告编制、成果表达等提出规范要求。其核心是将生态系统的供给功能、调节功能、文化服务等价值,通过可追溯的数据和可重复的方法进行货币化核算,使生态产品总值这个指标在不同区域、不同时间维度之间具备更强的可比性与一致性,为“摸清生态家底”提供统一、权威的技术依据。 从影响看,标准实施将为政府治理、市场配置与社会参与提供共同语言和量化支点。对政府部门而言,可为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评估绿色发展成效、开展地方生态绩效考核等提供更客观的指标支撑,推动政策设计从经验判断转向数据驱动,并有助于提升跨区域生态补偿的协商效率与结算透明度。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而言,统一核算框架有望降低生态资产评估的不确定性,为“生态贷”、森林碳汇相关产品、生态修复项目投融资等提供基础参数与价值参照,推动更多资金以可衡量、可核验的方式进入生态保护与修复领域。对公众而言,生态产品价值的清晰表达有助于增强对生态保护“收益—成本”关系的理解,促进绿色消费与社会监督。 需要看到的是,标准落地仍需数据治理与能力建设等配套支撑。一上,生态系统类型多样、空间差异明显,核算所需基础数据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气象水文、农业林业等多部门多源数据,亟须加强共享整合与质量控制,建立口径一致、更新稳定的基础数据库。另一方面,核算工作对专业人才、技术平台和长期监测提出更高要求,各地需结合自身生态本底与管理需求,推进试算验证、能力培训与第三方评估,确保核算结果可解释、可复核、可应用。同时,还应推动核算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监管、重点工程评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等深度衔接,避免“核算停留报告上”,形成可执行政策闭环与激励约束机制。 从对策层面,业内建议在国家标准统一框架下,分层分类推进制度化应用: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以及跨流域跨区域协同治理区域,优先开展核算并用于生态补偿与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在生态修复、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等领域,探索将核算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在绿色金融与生态产业培育上,推动核算方法与项目评估、风险定价、收益分配机制相衔接,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可持续性。 站在更长周期看,2025年恰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这一理念的生命力在于可落地、可评价、可持续。此次国家标准实施,有望推动生态价值核算从探索试点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应用,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提供基础支撑,并深入促进生态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转化。随着数据基础完善、市场机制健全和政策工具协同发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将更好服务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形成“保护有回报、修复有效益、发展更绿色”的良性循环。
为自然定价,本质是为可持续发展明码。这部国家标准的出台,不仅补齐了我国生态价值量化领域的技术规范,也传递出清晰信号:生态环境保护不再是“赔本买卖”,而是能够形成可核算、可兑现价值的增值工程。当绿水青山有了“价格标签”,生态文明建设就获得了新的动力源,这既关乎发展方式的转变,也关乎价值理念的更新。未来,随着核算体系持续完善,我们期待看到更多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的实践案例不断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