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大哥2年前在湖南求职时就遭遇了如此曲折。HR给他画了个大馅饼,说试用期每月6500元,转正后是8000元,还有13薪和年终奖,甚至承诺报销体检费。唐大哥信以为真,立刻花了99元去做了体检,满心欢喜地等着入职。结果第二天公司直接变脸,把录用取消了。HR还强词夺理,说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赔偿。 法院给出的判决非常明确,公司败诉,必须赔钱。因为录用通知里写得清清楚楚,劳动者已经产生了合理的信赖。公司无故取消录用通知,就是违背诚信,构成了缔约过失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赔偿唐大哥半个月工资和99元体检费。 这个案例给了打工人很多启示。当我们遇到企业发了offer又反悔时,一定要记得保存好证据,包括录用通知、聊天记录、体检发票和截图这些硬通货。同时要理性索赔,只主张实际损失就行。 何金燕提醒大家,求职时别把企业的期待当儿戏。这次湖南日报社政法工作室、省委政法委宣教处、省高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和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联合出品的节目,就是希望职场少点套路多点真诚。愿每一份offer都来得靠谱又守得住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