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及8亿元注册资本工业企业的破产案件,经历三年司法程序后画上圆满句号;大邑县法院披露,该院通过创新审判机制,成功化解了涉及百余名职工权益保障与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显示出司法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关键作用。 案件源于2022年某大型工业企业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经核查,该企业不仅资产负债率高达217%,更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保费等民生问题,涉及金额近千万元。传统破产清算模式下,职工债权往往面临受偿率低、周期长等困境,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此复杂局面,大邑法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联合财政、人社、税务等12个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在充分研判企业资产状况后,创造性地采用"破产不停产"处置方案:一上由破产管理人监督企业继续经营,通过设备租赁、代加工等灵活方式维持生产;另一方面建立资金共管账户,确保经营收益优先用于清偿职工债权。 这一创新举措成效明显。数据显示,在破产程序存续期间,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280万元,缴纳税费1560万元,不仅保障了职工就业岗位,更使存量资产增值率达31%。2025年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财产分配方案后,职工债权被依法确认为第一清偿顺位,最终于2026年初完成全部清偿。 法律专家指出,该案突破"一破了之"的传统思路,通过司法审判与行政协调的有机衔接,实现了三重效益:保障基本民生权益、维护区域经济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据统计,近三年全国已有23家法院借鉴类似模式处理破产案件,职工债权平均受偿率提升至89%,较传统模式提高逾40个百分点。
大邑县法院的创新实践为全国法院处理破产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这表明在法治框架下,通过机制创新和部门协作,能够实现职工权益保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多赢局面,对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审判质效的提升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