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纺织女工放火烧死61人

1993年,19岁的纺织女工董扬玲因为贪小便宜,在厂里点燃了纱棉,一下子烧死了61个人。大家都想不通,工厂不是严禁明火的吗?怎么还会出这种事?原来是董扬玲干的。她看火势大了,吓得赶紧跑回了老家,还以为厂里有人会灭火。没想到她到天桥上一看,厂房都烧没了,这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 后来警方抓住了她,12月15日把她带回了福州。审讯的时候她哭得不行,说工厂对她不好,她心里有怨气才动的手。法院给她判了死刑,她上诉也没用。19岁的年纪本来是多好的时候啊,她却因为报复心毁了一切。更让人难过的是,那些受害者也都是年轻人,她们到底有什么错? 当时大家都忙着救火,用了几百名消防队员花了好几个小时才把火扑灭。虽然火灭了,但61条人命没了,还有15人受伤。这次火灾让好多家庭都破碎了。如果大家都像古人说的那样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多好啊。但现在看来这种好日子可能只是个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