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精准帮扶机制筑牢防返贫底线 乡村振兴战略迈入新阶段

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是我国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组织开展了规模空前的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底,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历史性消除了绝对贫困。

随后,党中央设立5年过渡期,对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然而,过渡期的完成并不意味着帮扶工作的终止。

当前,我国农村发展仍面临新的挑战。

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有一些农民群众会因疾病、突发事故、自然灾害等遭遇困难。

特别是部分群体和局部区域由于基础条件薄弱、抗风险能力不足,返贫致贫的风险依然存在。

这种风险具有隐蔽性和突发性,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干预、及时帮扶,就可能演变成规模性返贫,影响乡村振兴的整体进程。

为此,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新的制度安排。

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这一部署有助于构建起长效机制,确保帮扶政策连续稳定,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这标志着我国从集中式、阶段性的脱贫攻坚向常态化、制度化的帮扶转变,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常态化帮扶的关键在于精准。

2026年是开展常态化帮扶的第一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提高监测帮扶的精准性和时效性,要求把精准方略贯穿监测帮扶全过程。

这包括两个方面的精准:一是精准识别。

要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群众,把需要帮扶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把风险消除于萌芽状态。

二是精准帮扶。

要根据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实际困难程度和类型条件,采取差异化帮扶措施。

在帮扶对象上要分类施策。

对有劳动能力的群众,要加大开发式帮扶力度,强化产业、就业、教育等方面的帮扶,帮助他们更多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激发内生动力。

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群众,要通过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兜底,确保基本生活无忧,体现社会保障的托底功能。

在帮扶区域上也要注重分层分类。

对欠发达地区,要着重帮助其改善发展条件,支持将生态、旅游、文化等方面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防止一味"等靠要"。

要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帮扶单元,继续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

国家层面继续重点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适度倾斜。

通过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等政策,帮助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步伐,缩小发展差距。

常态化精准帮扶涉及面广,统筹协调要求高,决不能松气懈怠。

要在总结攻坚期和过渡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实行五级书记抓、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等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和做法。

这些机制在脱贫攻坚中已经证明了其有效性,在常态化帮扶中仍然要坚持和完善。

同时,要注重提高帮扶政策实效,集中力量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长久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常态化帮扶的意义,不在于“延长战线”,而在于把底线思维转化为长效制度,把阶段性成果转化为稳定性优势。

越是进入巩固拓展与全面振兴并进的新阶段,越要以精准监测识别为前提、以分类施策供给为路径、以统筹协同落实为保障,把风险化解在前端、把民生托底落到细处。

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既是对历史性成就的最好维护,也是迈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坚实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