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法院把小文起诉的“1元秒杀汽车”索赔案给驳回了,法院认定这个链接没法算成有效要约。小文买这个车的事儿是在2025年10月起的,他在一家电商平台上逛某汽车公司的官方旗舰店时,看到有一款标价1元的车,这车市场价大约是11万多。小文一看便宜赶紧下单,就花了1块钱把钱付了。结果商家后来借口这链接是内部测试用的,还有系统出了大问题,死活不肯给车,只答应退钱道个歉。小文心里不服气,就告到法院去了,要求商家要么把车给他送来,要么赔他118900元的车款。 案子一直闹到了2026年2月27日这天,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对这个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子给出了一审结果。大家在庭审里争得很凶,核心就是这个买卖合同到底成没成。小文觉得那个商品页面上的图片、型号、颜色、价格还有购买按钮都列得清清楚楚,作为普通买家他哪能分辨出商家后台是不是出了乱子?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就是违约了。 被告那边倒是反驳得挺有道理:页面上的信息满是矛盾。比如造汽车的厂商名字跟品牌标都不一样;一辆纯电车却写着只有燃油车才会有的“手动挡”配置;最离谱的是定价1元跟实际市场价差了一百多倍,这促销太反常了。法院在审理后发现,这个页面里虽然也有一些参数信息,但大多是错的,自相矛盾得很;而且价格低得离谱;更关键的是商家在订单生成后没多久就主动打电话给小文说了情况并道歉了,态度还挺积极。 法院最后说了,网上买东西要成立合同得双方都有真心实意想卖想买的意思才行。商家发的信息要是内容具体又确定、要素都备齐了、能让人相信是真卖的才行。这次这个链接根本不具备这些条件,不能当作商家真的要卖车的意思表示来看待。所以说这俩人之间压根就没形成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既然这样,电商平台也就不用为此承担连带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