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委员集中建言加快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 兼顾公平与可持续

问题——覆盖广但待遇偏低,地区落差明显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民生议题。据公开信息梳理,有16名全国人大代表和4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建议或提案,聚焦提高农民养老金水平、完善筹资机制、推动待遇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等内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庞大,人社部门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参保人数达5.4亿,实际领取待遇人数约1.8亿,领取群体以农村低收入老年人为主。当前制度待遇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国家确定最低标准并允许地方上浮。近年来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持续提高,从制度初期的较低水平逐步上调至2025年的143元/月;政府工作报告明确,2026年将继续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幅为20元/月。 尽管最低标准连年上调,但总体待遇水平仍偏低,全国平均水平不足300元/月,且省际差距较为突出。以部分地区数据为例,部分直辖市基础养老金水平较高,而一些中西部省份仍处于200元/月以下区间。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比差距更为显著,有关数据显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与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仍存十倍以上差距。 原因——制度结构与地区财力差异叠加,个人账户积累不足 代表委员的集中呼吁,折射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障面临的结构性矛盾:一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普惠性、兜底性为定位,基础养老金标准总体不高;另一方面,地方上浮空间与地区财力紧密相关,导致“同制度、不同待遇”的现实差异。部分地区由于财政能力强、人口结构相对稳定,能国家最低标准基础上明显加码;而一些农业大省、财政承压地区上浮能力有限,待遇提高更多依赖中央最低标准的普遍上调。 同时,个人账户养老金主要来自个人缴费积累,缴费水平与居民收入水平密切相关。对部分农村居民而言,长期缴费能力有限、缴费档次偏低,导致个人账户积累不足,进而使整体待遇提升缺乏内生动力。在人口老龄化加深、农村劳动力外出与家庭赡养结构变化的背景下,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制度性保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影响——关乎民生底线,也关联内需潜力与城乡融合 多位代表在团组审议及采访中提到,高龄农民劳动能力下降后收入来源有限,养老金偏低直接影响基本生活质量。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首先是夯实困难群体保障底线,增强获得感安全感;其次有助于缓解城乡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从宏观层面看,业内研究普遍认为,低收入群体边际消费倾向较高,提高其养老金水平可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现实消费,对扩大内需、稳定预期具有积极意义。特别是在稳增长与惠民生推进的背景下,如何让保障改善与经济循环形成更良性互动,成为代表委员讨论的重要关切。 对策——分阶段提标、精准倾斜与完善筹资机制并举 综合代表委员建议,主要诉求集中在两条路径:一是较短期内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500元/月左右,并对高龄群体、困难群体实施更强的倾斜;二是提出中期目标,在未来五年将待遇水平逐步提高至更高标准,或在现有增幅基础上深入加力。若要实现较快提标,意味着未来一段时期年均增幅需明显高于目前安排,这对资金筹集与制度可持续性提出更高要求。 针对“如何涨、谁来出、怎么稳”的关键问题,多名代表委员建议从三上发力:其一,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责任分担机制,强化中央财政对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支持,推动基础养老金标准更趋均衡;其二,完善缴费激励和多缴多得机制,在不增加困难群体负担前提下,引导有条件人群提高缴费档次,增强个人账户积累;其三,提升政策精准性,探索对高龄、失能、低保等重点人群实施差异化补助,做到“保基本”与“促公平”相统一。 同时,制度完善也需与就业增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供给改善联合推进。提高养老金水平不能仅靠一次性提标,更需要构建可持续、可预期的增长机制,使待遇调整与经济增长、物价水平、财政能力相匹配。 前景——在“兜底保障”与“可持续增长”间寻求平衡 多方观点认为,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已形成较广泛的社会共识,下一步关键在于把共识转化为可操作、可持续的政策组合。考虑到参保与领取人数规模巨大,任何显著提标都涉及财政资金安排、地区分担机制以及制度激励约束的系统调整。未来,随着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厘清、转移支付制度改进,以及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升与缴费结构改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有望稳步抬升,区域差距也有望逐步收敛。

在人口老龄化与乡村振兴交织的背景下,农民养老问题已成为衡量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平衡财政可持续与民生需求,体现着治理智慧。正如一位基层代表所说:"让奉献一生的老农安享晚年,应是现代化进程中最温暖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