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增光加油站和博罗大昌加油站被罚76万

咱这回得给惠东县增光加油站有限公司和惠州信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博罗大昌加油站这两家油站提个醒。就在这几天,信用中国(惠州)平台上挂了俩行政决定,说这两家在账本上瞒报或者少报收入,被税务机关抓了现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说法,纳税人要是像这两家一样弄假账、或者该报不报、或者少报了钱,那就是偷税。这毛病可不能惯着,一旦被查出来,不但要把少交的税款和滞纳金补齐,还得挨罚,罚的是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钱。要是事儿闹大了触犯了刑法,那可是要坐牢的。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拿着这几条规定对两家进行了查处。查下来的结果是:惠东县增光加油站有限公司要交少缴税款0.6倍的罚款,也就是695115.16元;惠州信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博罗大昌加油站也要交0.6倍的罚款,就是66460.6元。这笔账最后算下来两家一共被罚了76.16万元,这回的总金额差不多正好是76万元。因为博罗大昌加油站属于惠州信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面的分公司,所以这罚款最后得让分公司和总公司共同来承担。至于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还有《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这几个文件都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