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消费的重要渠道。
然而,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影响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的重要因素。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十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了未来三年网售产品质量监管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举措。
问题的严峻性不容忽视。
当前,网售工业产品中仍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突出问题,这些现象在消费者投诉中占据较大比例,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直播电商等新兴网络交易形式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剧了质量安全监管的复杂性。
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跨域性特征,传统监管方式面临诸多挑战,建立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新型监管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针对网络销售的特殊性,此次专项治理行动采取了系统性、创新性的对策。
在信息源头管理方面,强化重点产品信息源头审核,确保上架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建立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排名和通报机制,将抽查结果与平台评级挂钩,形成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
针对直播电商领域的特殊性,建立直播营销主体信息库和直播电商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对直播交易的全程动态监测。
创新监管方式是此次行动的亮点。
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政府部门开放许可和公共数据信息,为电商平台开展信息核验和平台治理提供数据支撑,这体现了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协同共治理念。
更具前瞻性的是,将组织开展涉安全网售产品赋码核验试点,探索构建从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的全链条追溯机制,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行动方案明确了分阶段目标。
到2027年底,基本建立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网络交易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将进一步压实,形成"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这意味着网售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都将纳入监管视野,建立起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全方位监管格局。
此次联合行动汇聚了多部门的监管合力。
市场监管、网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了"一盘棋"的监管态势。
这种部门协同不仅提高了监管效率,也有利于形成监管合力,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和重复执法。
这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环节的质量安全攻坚战,既是对"互联网+制造业"新兴业态的规范,更是对数字经济时代监管智慧的考验。
当每一个工业产品都拥有可验证的"数字身份证",不仅将重塑网络交易信任体系,也为全球电子商务治理提供了有价值的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