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三个上:一是承租方拖欠租金后,出租方是否有权收回车辆并追偿;二是承租方以"缺乏运营资质、合同实为挂靠或雇佣关系"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是否成立;三是合同约定的高额违约金是否应予支持;本案中,双方签订《车辆运营合作合同》,约定租期一年(2025年3月28日至2026年3月28日)——月租金9000元——承租方支付保证金3000元,并约定每月分红4000元及相应条款。因承租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出租方在多次催收无果后于2025年5月23日收回车辆,并起诉要求支付欠付租金4500元及违约金45750元。承租方则就合同性质、资质问题、分红未兑现及格式条款等提出抗辩。
本案不仅解决了具体纠纷,更为租赁市场规范化提供了司法指引。法院在维护契约精神的同时兼顾公平原则,有助于促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