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的朋友们,听我说,新城区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一个挺有意思的“冰煮羊”商标侵权案,结果给赔偿了4万元!你绝对想不到,因为这家店为了能沾光,居然搞出了一连串让人哭笑不得的改名操作。 话说这个“泽成冰煮羊”在呼和浩特餐饮界也算有点名气吧?结果就被人盯上了。内蒙古泽成冰煮羊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原告,被告是个体工商户张某。事情起因是张某的店门头上写着“择成冰煮羊”,还在网上用这个名字宣传,这明摆着是想蹭名气啊。2024年3月,泽成公司把张某告到了新城区人民法院。本来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张某马上把招牌换成了别的名字。谁知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没多久他们又把招牌换成了“蒙泽成”。 你看,这改名的速度多快,前脚刚换完,后脚就又变了。这次换成了“蒙泽成”,表面上看着改了个字,其实还是想打擦边球。泽成公司觉得这是恶意侵权,又把张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时,重点讨论了两个问题:第一,“蒙泽成冰煮羊”有没有侵犯“泽成”商标权;第二,这种行为算不算不正当竞争。 法官看得很清楚:“泽成”商标是合法注册的,而且还在有效期内。“蒙泽成”商标呢?早就被相关部门给判定无效了。所以被告说自己用的是自己的商标这种辩解根本站不住脚。 再把两个标识拿出来一对比,简直一模一样:“蒙泽成”和“泽成”就差一个字。大家都是卖羊肉的,消费者肯定会搞混啊。而且这个张某以前因为用“择成”被诉过一次,现在又来这么一出,这分明是故意想傍名牌啊! 最后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确实侵犯了商标权。至于不正当竞争嘛,因为商标法已经把问题解决了,就不再重复认定了。 判决结果很干脆:被告必须立马把招牌拆了,不能再用“蒙泽成”这个名字在网上宣传了。另外呢,他得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赔偿4万元给原告。 这个案子看似是个小纠纷,其实意义重大。它告诉大家:想靠模仿别人赚快钱?法律绝对不答应!这对营商环境来说可是个大好事啊!这次判决不仅保护了本土品牌,也让守法经营的商家心里更踏实了。咱们呼和浩特正靠这种法治的“硬实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呢!(来源:青橙融媒实习记者 于梦圆、呼和浩特日报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