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发布多则“责令退回多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告。公告显示,经核查,赵某芳等1014人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由于此前向对应的人员送达《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未果,或存在无法联系、拒不配合退回等情形,有关部门依法以公告方式视为送达,并提示逾期可能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公告所列退回明细显示,多领取金额从数十元到数千元不等,个别最高超过五千元,不少为多领一个月所致。 问题的核心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月发放,特点是稳定、自动,但参保人员死亡后的停发在一些地区仍较依赖家属主动申报,容易出现“该停未停”且难以及时发现。按现行规定,参保人员死亡后,法定继承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经办机构自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待遇;因未及时办理造成多发的,依法应予退回。此次公告追退,表明了基金管理“应追尽追”的要求,也将长期存在的治理短板再次推到公众视野中。 原因层面看,多发并不必然等同于恶意冒领。随着人口流动加快,异地就医、异地病逝更为常见,部分家庭对停保流程不了解,或在处理丧事、遗产等事务时忽略了社保环节,导致信息更新滞后。,制度衔接仍存在“时间差”和“信息壁垒”:户籍注销、死亡医学证明、殡葬办理、社保待遇支付分别由不同部门或机构掌握,数据共享不足、校验机制不够常态化,社保系统未能及时获取死亡信息时,就可能按既定规则继续发放待遇。对经办机构而言,缺少权威且实时的死亡数据支撑,往往只能通过核查、举报、对账等事后手段发现问题,继而进入追退程序。 影响上,首先是社保基金安全与公信力。养老金属于社会保障资金,“多发”或“冒领”都会造成不必要支出,增加管理成本,也会削弱公众对制度运行的信任。其次是行政与司法成本上升。公告送达、追缴催告、强制执行等程序耗时耗力,时间跨度越长、人员流动越大,追退难度越高。再次是对家属的现实负担。若属于无意多领,家属退回时可能面临材料准备、往返办理等成本,处理不当还可能引发新的纠纷。 对策上,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在于“关口前移、数据联动”。一是加快建立跨部门死亡信息共享与核验机制,推动公安户籍注销信息、卫健部门死亡医学证明、民政殡葬办理信息与社保经办系统形成稳定的数据接口与校验规则,实现“信息到、待遇停”。二是完善待遇停发的风控规则与复核流程,在确保准确的前提下提高时效,例如对高龄领取人群开展周期性生存认证与异常支付提示,对疑似死亡信息快速核对,减少长期多发。三是优化退回渠道,区分“无心之失”和“主观恶意”。对因不了解政策或客观原因造成的多领,提供线上办理、异地办理、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尽量减轻家属负担;对伪造材料、长期隐瞒等恶意冒领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震慑。四是加强政策宣传与告知,将停保办理、待遇退回责任等要点嵌入社区服务、殡葬服务窗口和线上平台,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遗漏。 前景判断上,随着政务数据治理能力提升,跨部门协同已具备更成熟的制度与技术条件。多地在政务服务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上已有基础,下一步更要把“能共享”落到“常态共享、实时共享”,把“事后追退”前移为“源头防控”。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明确数据使用边界的前提下,推动待遇停发自动化、规则化,有助于减少社保基金“跑冒滴漏”,也能让经办服务更精准、更高效。
哈尔滨这则公告既说明了依法行政,也折射出养老金管理中的现实难题;把治理重心从被动追退转向主动防范——从事后补救转向源头治理——是完善社保管理的必然方向。各地可借此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与核验机制建设,让养老金管理更科学、高效、透明。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守住老百姓的养老钱,维护社保制度的公平与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