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原政法委书记受贿1.47亿被判无期

中央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消息说,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0月29日公开审理了青海省委原政法委书记杨发森受贿一案。他给那些企业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上帮忙,弄了不少好处。结果法院把他判了无期徒刑,把政治权利给剥夺了终身,还没收了他全部财产。他的赃款也给追缴上来上交国库了。 中新社北京发的报道里提到,杨发森这个人是1971年2月出生在甘肃古浪。到了2024年10月,他主动投案去接受审查调查。今年3月的时候,他就被开除党籍还有公职了。调查组指出他的毛病是贪欲膨胀、搞权钱交易和违规收送礼金之类的事情。 经过审理发现,杨发森从2005年3月一直搞到了2024年7月。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依干其乡、阿克苏市、拜城县、库车县、和田地委还有乌鲁木齐市委等多个地方都担任过职务。利用这些职位上的便利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帮一些企业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上搞了不少事情。 杨发森就靠着这些事收了别人总共1.47亿多元人民币。法院觉得他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必须得严惩不贷。不过因为他有未遂情节,还自动投案交代了不少办案机关没掌握的情况,而且赃款也全被追缴上来了,所以决定从轻处罚判他无期徒刑。 这次案件是在今年9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