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儿科研究所严正声明:院内制剂遭仿冒 提醒家长警惕非法渠道购药风险

近期,儿童常用皮肤外用制剂等产品部分网络平台与市场渠道出现“同名或近似名”“外观高度相似”等现象,引发家长对来源真伪与用药安全的担忧。首都儿科研究所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2月11日发布声明明确:除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作医疗机构外,医院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企业、个人或网络平台开展院内制剂的宣传推广、销售、代购等活动。院方提示家长提高辨识度,认准官方标识与正规处方渠道,避免因误购误用造成健康风险。 问题:仿冒“蹭名”产品混入市场,真假难辨带来用药隐患 院方在声明中指出,近期发现市场上出现多起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与该院院内制剂相同或高度近似名称、包装、标识的产品,涉及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类别。此类产品往往通过非正规渠道流通,消费者容易被“同款”“同名”“医院同源”等话术误导。尤其儿童皮肤娇嫩、代谢特点与成人不同,对外用制剂的成分、浓度、辅料及工艺稳定性更为敏感,一旦误用,不仅可能延误病情,还可能引发过敏、刺激反应或其他不可预估的不良后果。 原因:需求旺、信息不对称与违法成本驱动下的“借势营销” 从现实背景看,儿科医疗资源相对紧张,部分家长为追求便利,倾向于通过网络渠道快速购买“口碑产品”。同时,院内制剂由于临床使用时间长、适应证明确,在一定范围内形成稳定需求。需求与供给之间的时间、空间差异,叠加部分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借势营销”,为侵权仿冒提供了土壤。另一上,部分商品通过名称近似、包装仿制、宣称“源自医院配方”等方式规避消费者警惕,甚至以“代购”“团购”名义规避监管视线,增加了治理难度。 影响:风险不仅“买到假”,更在质量控制缺失带来的系统性危害 院方强调,院内制剂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经严格审评审批取得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京药制字”批准文号或“京药制备字”备案号,由医院自主研发、统一质量标准并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使用环节须凭执业医师处方。与之相比,侵权仿冒产品在成分配比、原料来源、生产工艺、微生物控制、稳定性与贮存运输条件各上均难以核验,实际效用与安全边界不清。一旦流入家庭并被反复使用,可能造成皮肤屏障受损、继发感染风险上升等问题,深入加重就医负担,也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与药品市场秩序。 对策:认准“处方+官方渠道”,多方协同压缩侵权空间 声明明确了合法获取路径:家长可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就诊,凭门诊医师或互联网医院医师开具的处方,通过院内药房取药或按规定物流配送;或在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作医疗机构,凭处方在其院内药房取药。除上述渠道外,医院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平台或个人开展相关销售与代购活动。对家长而言,应把握三个要点:一是坚持凭医师处方使用,不轻信“无须处方”“包治”“同院同方”等夸大宣传;二是核对产品标识与来源信息,警惕名称、包装、标识“高度近似”的商品;三是发现疑似侵权线索及时留存证据并向监管部门或平台投诉举报,形成社会共治合力。对平台与市场主体而言,应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资质审核、关键词拦截与溯源核验,及时下架涉嫌侵权商品,完善对“代购”“擦边宣传”的治理机制。 前景:规范化、透明化供给与持续治理并重,推动儿童用药安全“可验证” 从长远看,治理未经授权销售与仿冒侵权,既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也要通过信息公开提升可验证性。医疗机构可在合规前提下健全公众查询指引,清晰标注院内制剂的批准文号或备案信息、适用范围、合法购药流程与风险提示,减少误购空间。监管部门可与平台、医疗机构建立更高效的线索共享与快速处置机制,对多发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形成“发现—核查—处置—追责”闭环。随着处方流转、药品追溯与互联网诊疗规范持续完善,儿童用药安全治理有望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市场秩序也将更趋清朗。

儿童用药安全需要医疗机构、监管部门和家长共同努力。选择正规渠道才是保护孩子健康的正确方式。